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合议庭称“已考虑到作案时年仅17岁”

一名多次在江南夜店和襄阳海水浴场等地吸食多种毒品的十多岁女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

襄阳的一处海水浴场。与正文报道无直接关联。图片由 Getty Images 提供。

襄阳的一处海水浴场。与正文报道无直接关联。图片由 Getty Images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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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17日消息,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 Shin Jinwoo)近日以违反《麻醉药品管理相关法律》等嫌疑起诉的A某(18岁)为被告,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合议庭同时责令A某接受保护观察,并参加40小时的药物治疗课程。


A某因在2022年1月至7月期间多次吸食冰毒、摇头丸(MDMA)、氯胺酮以及大麻被移送审判。她被指控在首尔江南区一带的夜店内注射氯胺酮,还在江原道襄阳郡 Surfyy Beach 海水浴场附近的洗手间内吸入氯胺酮。


A某还多次吸食液态大麻。她通过即时通讯软件 Telegram 结识了一名毒品贩卖者,向其汇款80万韩元后,在首尔铜雀区一处公园取走事先藏好的液态大麻。此后,她在自己住所、路边及酒馆等处多次吸食该液态大麻。除此之外,A某还在首尔江南的一家酒店内注射了冰毒和MDMA(俗称“摇头丸”)。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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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指出:“麻醉类犯罪由于其特性,查获并不容易,再犯风险高,而且因其致幻性和成瘾性,对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属于重大犯罪”,“犯罪情节恶劣。”在说明量刑理由时接着表示:“但考虑到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并表现出反省态度,且作案时尚不成熟,仅17岁,目前仍是18岁的在校学生等情况。”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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