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一年级起遭反复性侵
在奶奶胁迫下写请愿书,遭遇二次伤害
一名在2007年还是小学一年级生的亲生女儿,遭到其四十多岁父亲持续7年的强奸和强制猥亵,该男子服刑9年后已出狱。受害人正在诉说对加害者可能报复的强烈不安。
上月22日,24岁的受害者A某在网络社区Bobaedream发布题为“我正在和爸爸打官司,请帮帮我”的帖子。该帖引发关注后,本月14日,MBC《真实探查队》播出了对此案进行采访调查的节目内容。
据大邱地方法院判决书显示,A某于2007年在大邱寿城区的住处遭到亲生父亲B某的强制猥亵。B某以“一起洗澡吧”为由脱光衣服,叫亲生女儿进浴室,让A某坐在自己膝盖上,对其实施了强制猥亵。
A某在节目中吐露,亲生父亲曾要求她“因为家里没有妈妈,所以你要承担妈妈的角色,也就是说要进行性行为”。
2013年,在同一地点,亲生父亲B某对A某说,“如果你跟爸爸发生性关系,爸爸就能打起精神更努力工作,多赚点钱”,逼迫其发生性关系。如果A某拒绝,B某就殴打她或她的哥哥。A某表示:“在我拒绝发生性关系的那天,他就会像在警告我似的,更狠地打哥哥”,“打的时候,看到什么就抄什么往身上招呼。每次挨打后,屁股上一定青一块紫一块”。
A某补充说:“如果哥哥在前面看电视,爸爸就会在后面偷偷摸我的生殖器;如果哥哥在打游戏,爸爸就会到我房间来,对我进行几乎每天一次的性骚扰。”
2014年9月,在警方调查中,B某供述称:“我不认为女儿会撒谎,但我好像不记得这件事”,“我没想过女儿会受到什么样的冲击,一切都是问过她之后才那样做的。”
接着他又说:“觉得对女儿那样做也可以,这一点好像确实有些不太正常”,但在被问到“是否感到罪恶感”时,他回答“我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令人震惊。
期间,A某的亲祖母不仅强迫孙女写下为加害者求情的陈情书,还对她实施二次伤害,例如说:“你也有错,被那样打到死,如果你躲开了,就不会遭这种事”,“要去爱你的仇人,奶奶是有宗教信仰的”。
此前,一审法院以因亲属关系实施强制猥亵、违反《儿童及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等罪名,判处B某有期徒刑9年,并命令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20年。但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刑罚过重,撤销了电子装置佩戴命令。
A某通过诉讼救助制度委托了公设辩护律师,向B某提起1亿5000万韩元的民事诉讼。A某表示:“钱不是目的”,“这是在我能做到的合法范围内对他的最后惩罚和挣扎,哪怕只是剥夺他的经济自由也好”。
对此,去年7月,一审民事法院支持了A某的诉求。B某虽提出上诉,但在《真实探查队》节目播出前,放弃了对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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