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公布抑制家庭负债增长方案
特例住房长期固定利率贷款仅保留优惠型
大规模发放50年期住房抵押贷款的银行,将把长期贷款的总债务本息偿还比率(DSR)计算期限,统一改为最长40年。
金融委员会于本月13日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家庭负债现状检查会议结果,并从次日起对银行实施行政指导。此举旨在防止50年期住房抵押贷款被用作规避DSR监管的手段,从而导致家庭贷款激增。
今年8月,金融机构的家庭贷款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中心呈上升趋势。根据金融委员会的数据,8月金融机构的家庭贷款较前一个月增加6.2万亿韩元。今年4月(1.8万亿韩元)、5月(3.6万亿韩元)、6月(6.4万亿韩元)、7月(5.6万亿韩元)之后,已连续5个月保持增长势头。
银行将按照当局方针,对住房和办公公寓等,在贷款全期限内难以证明其偿还能力的借款人,将DSR计算期限限制在最长40年。只有在整个贷款期间偿还能力明确得到认可的借款人,才可适用50年期。
不过,▲截至本月12日已签订住房或非住房不动产买卖合同并能证明已支付定金的借款人 ▲金融公司通过系统登记等方式已完成贷款申请受理的借款人 ▲已收到金融公司贷款期限延长通知的借款人,可继续适用此前的规定。
对于储蓄银行、专业信贷公司和互助金融机构,根据“信贷审查指引及内部示范规章”,实际贷款期限被限制在最长30年,DSR计算期限不得超过这一实际期限。
金融监督院将着手检查银行业的家庭贷款实际情况。将在本月22日前,对国民银行、新韩银行、友利银行、韩亚银行、农协银行、水产协会银行、Kakao Bank、K Bank进行调查。下月11日至26日,将检查企业银行、大邱银行、釜山银行、庆南银行、光州银行、全北银行、SC第一银行、Toss Bank是否遵守贷款监管规定。
另一方面,金融当局决定取消特例住房长期固定利率贷款的一般型产品。这同样是从稳定家庭贷款的角度作出的措施。一般型特例住房长期固定利率贷款产品的支持对象,以及已持有住房的暂时性两套房家庭,只能在本月26日之前申请该特例贷款。一般型的对象为“夫妻合计年收入超过1亿韩元的借款人,或价格超过6亿韩元、不超过9亿韩元的住房”。所谓暂时性两套房家庭,是指“以3年内处置原有住房为条件,用于购买新住房资金的借款人”。
在本月27日之后仍可使用的特例住房长期固定利率贷款,仅剩“夫妻合计年收入在1亿韩元以下且住房价格在6亿韩元以下”的优惠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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