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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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即便企业因财务标准被连续行政指定,仍可获得至少一轮自由聘任审计合同期限的保障。


金融委员会13日表示,在第16次定期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为合理化企业审计负担而修订的部分《外部审计及会计等相关规定》公告案。


根据第16次定期会议的决定,连续发生行政指定事由所带来的负担将得到缓解。此前,上市公司等在被行政指定期间(3年)内,如再出现其他行政指定事由,指定期限3年就会重新起算。但今后,因财务标准事由被行政指定的公司,即使在指定期间内再次出现同一事由,也将获保障至少一轮自由聘任审计的合同期限。


此外,财务标准行政指定对象此前一直以合并标准判断,今后将改为以个别报表标准判断。此前有意见指出,以合并财务报表为标准,难以及时、准确地反映控股企业本身的经营业绩。


同时,修订案还包括引导提升指定审计人专业性的内容。本次修订规定,如审计团队内没有行业专业人员,将被扣减40分的指定排除分等不利分数,从而促使审计团队至少配备1名以上行业专业人员。


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在自由聘任时,企业通常会以对该企业具有相对丰富经验和专业性的人员来组建审计团队,而在指定审计时,可能出现不及自由聘任时充分的情况。


此外,修订案还包括改进指定评分计算方式,避免对高年资会计师过度有利,以及改进指定方式,使控股公司与子公司的指定审计人保持一致等内容。



修订案自金融委员会决议并发布之14日起立即施行,其中与确保指定审计人行业专业性相关的事项,将在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准备时间等因素后,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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