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映临时禁令被驳回…13日照常上映
“难以预见虚构内容会损害名誉”
以1980年代在致岳山发现10具被肢解尸体的怪谈为基础创作的恐怖电影《致岳山》被申请禁止上映的假处分请求已被驳回。因此,该片将按原计划于本月13日上映。
1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0部(首席部长法官 Park Beomseok)驳回了原州市和大韩佛教曹溪宗九龙寺等方面针对电影制作公司Doho Entertainment提出的禁止上映假处分申请。原州市等方面此前称,“致岳山和城市的形象可能会受到损害”。
合议庭说明驳回理由称:“仅凭这部包含虚构内容的电影以致岳山为背景这一点,无法预见致岳山的名声会因此受损,或观众会因此对致岳山产生负面印象。”
合议庭还补充称:“难以认定已经证明原州市和市民的人格权或财产权有遭受重大且显著损害的忧虑。”
此前在本月8日的审理期日上,原州市方面主张:“原州市民对致岳山的自豪感之强,几乎将其视为与原州市本身同一。”并称,“如果以在那样的山上发生肢解杀人案这一虚假事实进行噪音营销,将会导致对市民人格权和财产权的侵害。”
九龙寺、原州畜产业协同组合、原州园艺农协协同组合、农渔公司法人金豚方面也表示:“有一些团体为保持致岳山品牌的清净形象而拼上全力”,“担忧因商标价值受损而造成的损失会很大。”
然而电影制作公司方面反驳称:“影片内容并未直接侵害原州市、九龙寺等的名誉或财产”,“所谓品牌价值受损造成的损害只是抽象的主张。”
制作方还主张:“虽然在片头加入‘本片为虚构’字幕是一般惯例,但我们已在开头和结尾两处插入该字幕”,“在现代社会,文化认知已经发展成熟,使用特定地名的电影与对该地区形成负面形象是两回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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