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是否以“公然猥亵罪”嫌疑移送起诉

被以“在大学庆典舞台上进行了淫秽表演”为由告发的组合MAMAMOO成员Hwasa(本名 An Hyejin,28岁)已接受警方传唤调查。


据10日联合新闻等报道,首尔城东警察署于上月底以被告发人身份传唤调查了Hwasa。据悉,警方向Hwasa询问了该表演的意图等内容。


因“色情表演争议”陷风波的Mamamoo成员Hwasa被警方传唤调查 View original image


警方计划近期判断该表演是否具有淫秽性,并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检方。


Hwasa于今年5月12日为拍摄有线频道tvN综艺节目《舞蹈歌手流浪团》登上成均馆大学庆典舞台。她在表演过程中,即兴做出用舌头舔手指后抚摸特定身体部位的舞蹈动作。


节目播出时仅呈现了Lee Hyori、Kim Wansun等人的反应,并未播出相关动作。但节目播出后,该片段以“直拍”(粉丝自行拍摄的视频)形式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引发了关于过度色情的争议。


对此,学生学父母人权保护连带(简称“学人连”)于今年6月22日向警方提出控告,称“Hwasa的行为让人联想到变态性行为,足以使目击的大众产生羞耻感和厌恶感”。


警方依次传唤了告发人和Hwasa进行调查,并从经纪公司等处调取相关资料,正在审查这段有争议的表演是否属于刑事处罚对象。


如果在不特定多数人可以观看的场所实施淫秽行为,将适用公然猥亵罪,可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


但由于对淫秽性的法律判断会因时代变化以及行为的意图、脉络而有所变动,Hwasa是否会受到处罚备受关注。大法院曾提出判断标准称,应“从社会一般人的立场出发,观察整体内容,并依照健全的社会通念进行客观、规范性的评价”。


此前也有因舞台表演的色情性引发争议,而由侦查机关作出判断的案例。


G‑Dragon于2009年12月在首尔奥林匹克体操竞技场演出时,展示了让人联想到性行为的舞蹈动作,保健福祉家庭部因此请求展开调查。



当时检方在对G‑Dragon作出暂缓立案处理时表示,“虽然带有挑逗性,但对性行为的直接描写仅持续数秒,尚未达到淫秽的程度。”暂缓立案是指“虽有犯罪嫌疑,但认为无立案必要时”所作出的处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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