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天内用铁锹和鹤嘴锄挖10米地道
偷油前被抓获…被判监禁

一伙人整栋承包一家汽车旅馆后挖地道,企图从输油管道盗油未遂,被移送审判,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8日,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Na Sanghun)以违反输油管道安全管理法罪名,判处被拘捕起诉的韩国石油公社前员工A某(65岁)有期徒刑4年。同案被以相同罪名起诉的资金负责人B某(58岁)等3名作业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年6个月和3年。其余4名参与程度较低的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忠北清州一汽车旅馆地下室内由A某等人挖掘的地道【图片来源 大田警察厅提供, 韩联社供图】

忠北清州一汽车旅馆地下室内由A某等人挖掘的地道【图片来源 大田警察厅提供,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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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于今年1月10日前后整栋承包了忠北清州一处住宿设施,从地下室墙面打洞,用铁锹和镐头等挖地道,企图从输油管道盗取石油,因此被移送审判。A某等人以“要经营汽车旅馆”为由欺骗业主,以月租450万韩元签订了合同。


A某自去年5月起,以从事石油相关工作时结识的熟人为对象,声称每升可返还400至500韩元收益,招募共犯。聚集起来的人按资金负责人、石油盗取设施安装技术人员、挖掘作业人员等分工,先行物色作案地点。随后,他们探测输油管道埋设位置,绘制作业地道设计图等,缜密筹划作案。尤其是多次有同类前科的A某,曾在韩国石油公社担任技术员,出狱仅一个月,就基于任职期间掌握的知识再次策划犯罪。


他们去年10月先是承租了忠北沃川的一家加油站,尝试挖掘地道,但因地道内积水过多而放弃,随后将清州该住宿设施作为第二处犯罪据点。A某等人在此处一边吃住一边作业,历时50余日,挖出长达10米的地道,直抵距输油管道约30厘米处,但在即将盗油前被警方抓获,最终未能得逞。据悉,他们接近的输油管道位于一条日均车流量约6.6万辆的四车道国道旁地下,存在因地基下沉导致坍塌的风险。



一审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说明称:“该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多名共犯分工协作,具有计划性和组织性,罪质极其恶劣,但也考虑到犯罪最终未遂这一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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