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0 亚太大会召开
“韩国内容增长得益于 5G…网络不是免费的”
“要让互联网生态系统持续发展,就必须以公平的方式为投资资金作出贡献,或者让通过基础设施获益的主体公平地承担成本。”
韩国通信事业者联合会(KTOA)副会长 Lee Sanghak 7日在首尔中区威斯汀朝鲜酒店举行的“Mobile 360 亚太区大会(M360 APAC)”上表示,如果全球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大型科技公司)继续拒绝支付网络使用费,可能会出现“公地悲剧”。
Lee 副会长表示:“人均互联网数据使用量比10年前增加了15倍,预计到2028年互联网流量将再增加4倍。管理这一局面的唯一方法,就是让大型科技公司作出公平的贡献和分担。”
Lee 副会长指出:“在韩国信息通信技术(ICT)生态系统的利益相关方之间,存在两点共识:一是生态系统必须可持续,二是所有使用者都应支付对价。但是,少数全球内容提供事业者(CP)却在逃避责任。”他还补充说:“凡是使用网络的人都应缴纳网络使用费。各国可根据市场状况和发展水平有所差异,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
通信与广播政策专家 Roslyn Layton 博士也同意,为了让市场持续增长,内容提供事业者应当对通信基础设施作出一定贡献。Layton 博士表示:“韩国内容市场正因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而发生变化,已跻身全球七大内容强国之列,并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要保持这一增长势头,所有主体都必须参与进来。”
她还介绍了美国在跨党派推动的“普遍服务基金”。该基金旨在向缺乏高速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郊区居民提供普遍互联网服务,由相关主体缴纳资金。Layton 博士表示:“在韩国,如果由利益相关方直接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在美国,则是由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征收资金后,按照优先顺序进行分配。关于哪种方式更公平,可能难以达成共识,但可以肯定的是,网络成本绝不是免费的。”
欧洲通信事业者协会(ETNO)秘书长 Lise Fuhr 表示:“由引发流量的一方按其引发的流量比例进行贡献,才是公平的贡献,这一点非常重要。欧洲委员会将就此出台新的立法。”欧洲目前正推进制定暂称为“千兆连接法”的法律,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分担网络投资成本。
汉阳大学教授 Shin Minsu 认为,各国国情和解决方案虽不相同,但仅靠单一国家的运营商难以解决问题,因此需要全球层面的联合。Shin 教授表示:“韩国有很大可能提出与网络投资相关的新立法和产业模式,但从市场规模和影响力来看,仅靠韩国通信公司难以推进。”他接着说:“关键在于如何与其他国家的运营商结成联盟,并将政策应对方案衔接起来。有必要与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欧洲通信事业者协会(ETNO)等机构一道,创造政策讨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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