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公司实现上市”为名,从非上市企业所有者处骗取巨额资金而被以涉嫌诈骗等罪名起诉的并购(M&A)咨询公司代表被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8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2庭(审判长 Lee Junchul)近日分别判处咨询公司A社共同代表 Kim某(50岁)有期徒刑5年、Baek某(63岁)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与二人一同被起诉的员工 Son某(39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Kim某和Baek某被指于2017年以“在将公司推上股票市场上市的同时,还会保障经营权”为名接触包装材料制造企业B社,骗取其30万股非上市股票及2.7亿韩元现金,并据此被起诉。调查显示,他们谎称“将通过让B社收购一家在科斯达克上市的娱乐公司,以这种方式实现借壳上市”。
Kim某还被指将所取得的B社股票作为抵押提供给其他投资处,并向A社账户汇入13亿韩元。Kim某还带上了其员工 Son某,Son某则假扮成B社员工,对投资处称“按每股6500韩元计算,请借给我钱。这家公司将在1至2年后上市,上市后请按每股7500韩元价格卖出”,从而进行欺骗。Baek某则以“已经谈妥接收一家在科斯达克上市的医疗器械公司的股票及经营权,并会在公司内部董事5个席位中给出2个”为名,骗取投资处10亿韩元。庭审中,Kim某辩称:“确实曾试图实际收购那家娱乐公司,只是收购失败而已,并没有欺骗B社。”Baek某则推卸责任称:“具体业务都委托给Kim某处理,我并未参与。”Son某也主张:“我只是作为员工服从指示而已。”
一审对大部分指控认定有罪。合议庭指出:“虽然Kim某确实曾尝试收购那家娱乐公司,但在2017年末收购已经告吹。即便如此,他仍然收取了B社的股票,并谎称收购谈判仍在进行中。”又称:“Baek某在与B社签约时,为便于处置股票而设定票面金额等,深度参与了本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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