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以自习室名义租下办公公寓、雇佣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十多岁少年被判处有期徒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4庭(审判长 Ryu Gyeongjin)于7日宣判,在公开宣判庭上,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中关于向精神药物等的罪名,判处被起诉的A君(19岁)等2人各有期徒刑最长7年、最短5年,判处C君(19岁)有期徒刑5年。合议庭同时命令他们接受40小时药物成瘾治疗项目,并各追缴800万至2050万韩元不等的犯罪所得。


A君等人被指控在仍就读于高中二、三年级期间,从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通过Telegram销售或持有、注射冰毒等市价约2.7亿韩元的毒品。


经查明,A君从在Telegram上结识的毒品贩子那里学到了犯罪手法后,将同龄人拉拢为共犯实施犯罪。他以“需要自习室”为由向父亲提出要求,租下办公公寓后,将该处作为毒品流通办公室使用。


调查显示,他们不仅自己注射毒品,还雇佣6名成年人作为运毒“马仔”,采用将毒品藏在特定地点后再将位置告知购买者的所谓“扔包”方式进行销售。此外,在犯罪过程中,他们利用可保障匿名性的Telegram和资金追踪困难的虚拟货币。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面向不特定多数发布毒品销售广告,并专业性地雇佣运毒马仔流通毒品,其次数和数量都不小,其中两人甚至还勒索共犯A君的毒品收益,罪责重大。”


合议庭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但考虑到被告人正在反省,且犯罪时尚未满19周岁,是青少年,这一点对其有利;家人和熟人表示将对其进行教化,以及他们所持有的毒品尚未流入市面,这些因素也一并予以考量。”



仁川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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