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止的社长破口大骂
警方称“无法适用未遂纵火罪”

在忠清南道天安的一家自助加油站,一名男子一边抽烟一边给车加油,做出了极其危险的行为。看到这一幕的站长上前制止,该男子则将烟头扔掉并爆粗口。


在自助加油站点燃香烟火种的20多岁男子A某。JTBC《事件班长》供图

在自助加油站点燃香烟火种的20多岁男子A某。JTBC《事件班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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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6日播出的JTBC《事件班长》节目中,公开了上月31日拍摄的一段视频,内容是一名20多岁男子A某在忠清南道天安一处自助加油站抽烟的情形。


根据视频画面,A某在自助加油站加油时,突然叼起一支香烟并用打火机点燃。


在办公室里的站长看到A某点烟后大吃一惊,说“你这是干什么,把烟掐了”,并表示要他到外面去抽烟。


随后,A某看似是走到别处去抽烟,却对站长爆粗口,将烟头扔在地上后继续加油。


A某将烟头扔在地上的情景。JTBC 事件班长供图

A某将烟头扔在地上的情景。JTBC 事件班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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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站长回到办公室,但据悉A某又一路跟到办公室,对站长继续辱骂。


最终,站长向警方咨询,这种行为是否可以适用放火未遂罪,但得到的答复是“既然没有起火,就无法处罚”。他又向消防署和保健所咨询,得到的答复同样是,从法律上无法对A某这类行为进行制止。


按照现行法律,并不存在专门针对加油站的禁烟规定。不过,如果加油站所在地方自治团体的条例将加油站和燃气充装站指定为禁烟区,则可处以1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但有舆论指出,在加油站吸烟的行为极有可能引发爆炸等重大事故,因此有必要实施更为严厉的制裁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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