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从明年年初起,个人就可以在韩国交易所直接进行交易的“碎片化投资”,是一种由多名投资者共同投资于单一资产并共享收益的投资方式。比如,若单独投资一栋江南大楼,可能需要超过100亿韩元的资金,但如果由多名投资者共同参与,则只需投资100万韩元左右也能参与,类似于将一股股票再拆分后进行交易的“零股投资”。
金融监管当局目前将碎片化投资归类为证券中的“金融投资产品”。契机是去年围绕音乐版权碎片化投资应被视为无形资产,还是金融投资资产而引发争议的 Musicow 事件。
2016年成立的 Musicow 推出针对音乐著作权进行碎片化投资的平台后迅速走红。其累计会员数从2018年的1万人激增至2022年的120万人,在这一过程中,围绕音乐版权碎片化投资究竟属于无形资产还是金融投资资产的争论浮出水面。金融投资产品只能由获得金融当局许可的金融投资业者销售,而 Musicow 的身份却是通信销售业者。此外,在销售金融投资产品时,发行方(认购)与负责流通(买卖)的主体应当不同,但 Musicow 并未做到这一点。其投资与交易方式与股票类似,却未被归类为金融投资产品,因此在投资者保护方面问题不断被指出。
对此,金融委员会在去年4月得出结论,认定 Musicow 的“著作权使用费参与请求权”属于证券。判断依据是随着2009年2月《资本市场法》修订而引入的“投资合同证券”制度。《资本市场法》修订后,证券被划分为股权证券、债务证券、衍生结合证券、证券存托凭证、收益证券和投资合同证券共六类,而监管部门将碎片化投资认定为投资合同证券。所谓投资合同证券,是指向共同事业投入资金,并主要根据他人执行的共同事业结果获取损益的合同性权利,其概念与碎片化投资相近。与股票或基金不同,即便不是上市公司,一般法人也可以通过自主记载方式提交申报书后发行,这是其一大特点。
此后,金融监管当局在今年7月底对投资合同证券的证券申报书格式进行了全面修订。通过这一举措,碎片化投资企业可以按照新格式申报投资合同证券,经金融监督院批准后即可发行碎片化投资产品。
首只产品很可能由上月11日最先向金融监督院提交“投资合同证券”证券申报书的美术品碎片化投资平台“Art Together”推出。根据提交给金监院的证券申报书,该产品计划通过公开募集投资合同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购买并管理美国艺术家 Stanley Whitney 的作品《Stay Song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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