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抢注商标等投机行为
防范不当攀附品牌形象
在商标权侵权纠纷频发的中国市场,苹果正在采取行动,力保其以水果为名的商标和标识。
3日,中国信息技术专业媒体Gizmo China援引中国企业信息平台“天眼查”报道称,苹果近期在中国申请注册“Pineapple(菠萝)”商标。
该商标的业务范围包括科学仪器、广告销售、建筑维修等,目前正处于商标注册办理阶段。
外界普遍解读为,苹果意在从源头上阻断中国厂商借用其在中国市场的品牌形象“搭便车”的各种尝试。此前苹果已多次因商标权纠纷在中国头疼不已。
自10余年前起,中国企业就开始积极申请与苹果相关的商标,甚至推出名称相似的产品。尤其是中国皮革制品生产企业“新通天地”于2007年在中国国家商标局,将“IPHONE”商标注册在18类皮革制品上。苹果曾就iPhone商标权起诉新通天地,但最终败诉。
像这样,中国企业从鞋子、包袋到纸尿裤、混凝土等各类产品,都在申请与苹果相关的商标权。
中国企业“抢先注册商标”的“套路”也持续引发争议。
做法是:在苹果于中国市场推出新品之前,中国企业先行抢注相关商标,再转手卖给苹果以牟利。
一般而言,全球性企业在中国为自家品牌注册商标时,会尽量覆盖所有行业类别,以预防此类商标权侵权行为。
但此前苹果在中国仅在部分行业门类申请了商标。中国企业正是抓住了这一漏洞。随着iPad声名鹊起,自2010年起至少有18家中国企业申请注册“iPad”商标。
最终在2012年,苹果在与持有“iPad”商标权的中国企业“深圳唯冠科技”之间的诉讼中,支付了6000万美元(约合7.9亿元人民币)。
苹果曾以自家标志具有独特性为由,对“瑞士水果联盟 FUS”的标志和美国瓶装水公司“Jose’s”的标志提起诉讼。除此之外,苹果还起诉了德国个人咖啡馆“Apfelkind”、澳大利亚连锁超市“Woolworths”、中国食品企业“四川芳果食品”。 [图片出处 各公司官网截图]
View original image或许正因如此,苹果如今在全球范围内对维护商标权格外上心。它不仅对“苹果”本身,还对“梨”“菠萝”等水果图标或企业名称提出异议,对初创公司、超市、各类活动等企业和团体、个人不分对象地发起各种商标诉讼。
据非营利组织“科技透明度项目”(Tech Transparency Project)统计,从2019年至2021年,苹果向其他机构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多达215件。同一时期,谷歌、亚马逊、Facebook(Meta)、微软(Microsoft)提出的商标异议共135件,苹果的数量约为它们的1.5倍。
去年6月,为强化对苹果图标的所有权,苹果还向拥有111年历史的瑞士水果联盟FUS(Fruit-Union Suisse)提出了知识产权要求。FUS的标志是一个红色苹果,其右上部分印有白色瑞士国旗。苹果认为FUS的标志与其“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品牌图标相似,要求对方更改标识。
苹果还曾与美国瓶装水品牌“Georgette”发生争议。2021年4月,苹果以Georgette的标志与自家标志相似为由,向美国商标审理与上诉委员会提交异议意见书。当时苹果在意见书中称:“两者在视觉上相似,若被用于欺诈等行为,可能在引发消费者混淆的同时,损害本品牌形象。”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介绍,苹果已向全球数十个知识产权主管机构提出类似请求,日本、以色列、亚美尼亚等部分国家已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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