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日起特例住房贷款上调
50年期住房抵押贷按40年期假定设定额度
为遏制家庭贷款增加,金融监管部门决定上调由住房金融公社运营的“特别住房安居贷款”利率,并下调50年期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
从本月7日起,“特别住房安居贷款”利率将上调。普通型上调0.25个百分点,优惠型上调0.2个百分点。反映上调幅度后,普通型的年利率为4.65%(10年)至4.95%(50年);优惠型(房价不超过6亿韩元、收入不超过1亿韩元)适用的基准年利率为4.25%(10年)至4.55%(50年)。包括低收入青年、新婚家庭、残障人士、单亲家庭在内的社会关怀对象,如适用额外优惠利率(最高0.8个百分点),可按最低年利率3.45%(10年)至3.75%(50年)获得贷款。
住房金融公社相关人士表示:“即便此次上调后,‘特别住房安居贷款’利率仍略低于市面上商业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截至上月24日,四大商业银行混合型住房抵押贷款的平均挂牌利率为4.28%至5.40%。”他并称:“鉴于国债和住房抵押证券(MBS)利率上升导致的资金筹措成本增加,以及实际有效申请金额高于原计划,不得不对利率进行调整。”
不过,若全租欺诈受害者申请“特别住房安居贷款”,为支持其居住稳定和经济重建,仍可适用原有利率(3.65%至3.95%)。
被指为家庭贷款激增“罪魁祸首”的50年期住房抵押贷款,其总债务本息偿还比率(DSR)计算标准也将调整。即便实际期限为50年,在计算DSR时将按40年偿还来假定并据此确定额度。结果是贷款额度将被压缩,从而堵住50年期住房抵押贷款产品规避DSR监管、成为“绕道通道”的可能。
金融监管部门决定,不对50年期住房抵押贷款设置年龄限制,原因是这可能引发逆向歧视争议。取而代之的是,监管部门要求各银行在多套房持有者和集合贷款领域加强自律性家庭贷款管理,防止相关贷款大幅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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