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与院长一起对同事讲师实施集体殴打并抢走财物的补习班讲师已被警方拘留。
仁川延寿警察署31日以涉嫌依据《关于惩治暴力行为等的法律》中的共同伤害等罪名,拘留了A某等两名二三十岁的补习班讲师。
仁川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专属部长法官Kim Seongsu当天下午对二人的逮捕前被告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结束后,以“有逃跑之虞”为由签发了逮捕令。
A某等人被指控自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间,在仁川中区和延寿区的补习班内,先后十余次对三十多岁的讲师B某实施集体殴打。由于他们的犯罪行为,B某肋骨出现骨裂,左眼角膜撕裂,十字韧带也被撕裂,医院诊断为需治疗10周。
调查显示,他们以B某挪用补习班公款为由,多次抢走约5000万韩元现金。主导犯罪行为的四十多岁补习班院长C某此前已因同样罪名被拘留并正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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