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出生仅一周的女儿秘密埋尸菜园杀害
带儿子一同前往作案现场构成“情感虐待”

7年前,将出生仅一周的女儿活埋在自家菜地致死的亲生母亲,被揭露当时是在11岁长子的眼前实施犯罪。


31日,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审判长 Ryu Hojung)首次开庭的审理中,被以杀人和遗弃尸体等罪名起诉的A某(44岁)的辩护人表示:“对公诉事实和证据全部予以承认”,“被告人承认全部指控,并在深刻反省。”

上个月7日,将出生仅一周的女儿秘密埋在菜园中杀害的40多岁亲生母亲,为接受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走进仁川地方法院。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社提供]

上个月7日,将出生仅一周的女儿秘密埋在菜园中杀害的40多岁亲生母亲,为接受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走进仁川地方法院。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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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着浅绿色囚服出庭的A某,对于审判长“在侦查机关时你主张儿子没有看到作案场景,那么在法庭上是否全部予以承认?”的提问,她默默点头。此前,本月7日她在进入逮捕必要性审查法庭前,对记者“是否可能在儿子面前实施了犯罪”的提问曾予以否认,称“没有在儿子面前那样做”。A某表示,不希望进行国民参与审判或陪审团审判。


A某因涉嫌于2016年8月中旬晚10时至11时之间,在京畿道金浦市的一处菜地将出生一周的女儿B某活埋致死,被拘捕并起诉。调查结果显示,她在同月7日于仁川市弥邱忽区一家妇产科医院产下B某后,将其埋在继父所有的菜地里。


犯罪当时,A某带着年仅11岁的儿子C某乘出租车前往菜地,并在C某注视下活埋B某,因此还被控在情感上虐待儿子(违反《儿童福利法》的儿童虐待罪)。根据检方宣读的公诉事实,A某在活埋女儿后,为了把上面覆盖的泥土踩实,还亲自用脚踏地。此外,她为掩盖犯罪,还将B某身上穿着的婴儿内衣等物品放入灶膛焚烧,毁灭证据。


A某的犯罪在事发7年后,于对未办理出生申报儿童的全面排查过程中被揭露。弥邱忽区在核查未办理出生申报的B某的行踪时,将案件移交警方请求立案侦查,A某于上月5日被紧急逮捕。此后,在警方调查中,根据A某指认的活埋地点,在该菜地发现了疑似属于B某的遗骨。



调查结果显示,A某在生下B某时正与丈夫分居,之后离婚,并独自抚养C某。A某在警方调查中表示:“这是一次不想要的怀孕,因经济困难,很难抚养女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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