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女团FIFTY FIFTY并无应收结算款,且经纪公司并未严重违反结算义务到足以破坏双方信赖关系的程度。
据法律界29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0部(审判长 Park Beomseok)前一天驳回了FIFTY FIFTY针对所属公司ATTRAKT提出的专属合约效力停止假处分申请,并作出上述判断。合议庭表示:“仅凭提交的资料,无法确认FIFTY FIFTY通过唱片及音源销售或演艺活动所得收入已超过制作等所花费用,从而产生FIFTY FIFTY本应收取的结算款(收益)。”
合议庭指出:“虽然看上去部分收入的结算明细最初未被妥善提供,但此后在结算表中已纠正了收入明细的遗漏。”又称:“综合考虑收入明细未被妥善提供的期间和次数,仅凭这一点难以断言经纪公司存在足以破坏信赖关系程度的结算义务或结算资料提供义务的违约行为。”
合议庭也未采纳“经纪公司方面违反了对成员健康管理义务”的主张。并表示,“经纪公司在确认到健康问题时,让成员前往医院就诊,并确认诊断内容及病情进展,还通过协调活动行程来安排就诊或手术时间”,“Aran(本名 Jeong Euna)的手术延期,也看上去是为了改善病情,而非在被强迫活动的情况下被推迟。”
此外,合约条款中明确规定,如一方违反合约,对方应在14日宽限期内要求其整改,但FIFTY FIFTY方面在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的情况下突然通知解除合约,合议庭对此予以指摘。合议庭说明称:“在Aran因手术暂停活动、部分成员感染新冠肺炎各自回老家不久之后,FIFTY FIFTY就突然向经纪公司发出通知,表示将解除本案专属合约。”
FIFTY FIFTY的歌曲《Cupid》曾打入美国公告牌和英国官方单曲排行榜的前列,但在出道仅7个月时便与经纪公司爆发法律纠纷,成为舆论焦点。合议庭本月9日在双方出席的情况下尝试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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