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态度”挥刀袭击便利店店员的六旬男子被判监禁
一名因不满便利店店员态度而挥舞凶器的6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 Lee Daero)28日表示,以杀人未遂罪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A某因今年6月下午在蔚山一间便利店内向50多岁的店员B某挥舞凶器并致其受伤,被移送法办。
据警方和蔚山地方法院等介绍,A某在便利店购买了包括烧酒在内的价值1.35万韩元的商品,支付了5万韩元纸币。随后,B某在找零时据称以生硬的态度应对。
A某回到家后喝酒,想到B某不友好的态度,越想越气,又返回便利店,对在收银台的B某出言辱骂,并挥舞事先准备好的凶器。
B某的下巴部位受伤后,抓住A某手腕进行制止。此后,B某在与A某扭打中一起摔倒,听到骚动声的路人进入便利店,从A某手中夺下凶器。
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表示:“恰好有路人协助B某制服了A某,否则受害人有可能遭受致命伤害”,“考虑到被告人在醉酒状态下有些冲动地实施了犯罪,这一点予以斟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