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并遗弃新生儿子的同居夫妇在首场公审中称“认罪”
一对在杀害出生仅5天的儿子并遗弃尸体的事实婚姻夫妇在法庭上对全部指控予以承认。
20多岁的生父A某和30多岁的生母B某于24日在庆南昌原地方法院统营支院刑事第一庭审理的首场公判中表示:“我们承认全部公诉事实。”
据合议庭介绍,两人是所谓“巨济婴儿杀害遗弃案”的被告人。去年9月5日,他们在巨济一处妇产科医院生下C君,出院4天后在住所掐住孩子的脖子将其杀害。
他们在杀害后立即将尸体放入冰箱保存,次日凌晨又将其丢弃在附近河道。
尽管警方进行了大规模搜寻,仍始终未能找到C君的遗体。
检方认为,A某等人并非在生产后惊慌或情绪激动状态下作案,而是在毫无罪恶感的情况下,有计划地杀害了孩子。
两人在被捕之初曾称“回到住处睡了一觉醒来发现孩子已经死亡”,并表示将尸体埋在附近野山,但在追加调查过程中供认了犯罪事实。
他们陈述称,由于经济状况困难,而且担心如果双方父母得知孩子出生事实,两人会被迫分手,因此实施了犯罪。
他们还供述称,在作案前曾搜索过类似婴儿杀害案件,作案后又物色遗弃尸体的地点,从生产前3个月起就开始策划并实施犯罪。
对两人手机进行数字取证分析的结果显示,案发当日下午4时43分至晚7时59分期间,在住所生成的13个照片文件被确认存在;同时还获取到这样的供述:“下午4时左右杀害了C君,将尸体放入冰箱后,照常过日子并拍摄了照片。”
A某夫妇一方的辩护人虽然承认公诉事实,但表示:“A某夫妇在因果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判断能力较弱”,并称“为了解他们的成长背景以及与祖父母的关系,请求保护观察所进行判决前调查”。
所谓判决前调查,是指为对有罪被告人确定适当的刑罚种类和程度,对其人格与环境状况进行科学调查,并将结果作为量刑基础资料加以利用的制度。
合议庭采纳了该请求,下一次公判预计将于今年10月19日上午10时10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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