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包企业长期耍特权的公司将被重罚“巨额罚款”
公正交易委员会预告修订《违反分包法经营者罚金标准公告》
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大幅上调对反复向下包企业实施“霸凌”行为的经营者所处以的罚款水平。这是基于这样的指摘:在交易地位差距悬殊的原承包商与中小承包企业之间的分包交易中,同一经营者的“霸凌”行为始终未能根除。
公平交易委员会24日表示,已制定《有关违反分包交易公正化法的经营者罚款处置标准公告修订案》等,将自当日起至9月14日进行行政预告。核心内容是在对违法经营者处以罚款时,细化按违法次数区分的加重阶段,并上调加重量。
公平交易委员会决定上调对反复违反分包交易公正化法的经营者的罚款加重水平。将计入罚款测算的违法次数及根据扣分适用的加重比例,从现行的10%至20%区间,提高至20%至50%区间,以强化对反复违法行为的制裁。据此分析,加重量将提升至原来的3倍。
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与规范“甲乙”交易关系的《大型流通业交易公正化法》(大型流通业法)、《代理店交易公正化法》(代理店法)等相比,对反复违反分包交易公正化法的经营者适用的罚款加重水平相对偏低。目前,按违法次数适用的罚款加重水平为:《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法》10%至80%,大型流通业法20%至50%,代理店法20%至50%,分包交易公正化法10%至20%。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通过本次与分包交易公正化法相关的公告修订工作,将一方面强化对反复违法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努力守法,并通过反映分包交易公正化法的修订内容,预期可防止在法律解释上产生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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