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损法官品行,损害法院威信”

一名在出差期间被查出嫖娼的现任法官被处以停职3个月的纪律处分。


最高法院:因出差期间嫖娼,法官被停职3个月 View original image

大法院23日表示,针对隶属蔚山地方法院、42岁的李某法官,“其行为属于损害法官品位、降低法院威信的情形”,并称“已全部认可蔚山地方法院院长提出的纪律处分事由”。


据悉,该法官于6月22日下午4时左右,在首尔江南区一酒店内,通过条件交往应用程序结识一名女性,并向其支付15万韩元进行性交易。目前他因涉嫌违反《性交易处罚法》被立案,案件已移送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正在调查中。


大法院表示:“本案发生在法官结束研修返家途中”,“虽然不属于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地点的情形,但其未直接回家而是进行性交易的情节等,已作为确定处分程度的参考因素。”



根据《法官纪律法》,该法官自知悉受到纪律处分之日起14日内可以提出不服,如提出不服,大法院将以一审终审方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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