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国科搜)对“冠岳山环山步道性侵”事件中死亡受害者进行的第一次尸检结果显示,受害者的直接死亡原因为被勒颈导致的窒息死亡。嫌疑人崔某(30岁·已被拘留)主张自己没有杀人意图,但这一结果预计将成为认定其具有杀人故意的重要依据。
22日,首尔冠岳警察署表示,为查明本案受害者的死因,委托国科搜进行尸检,前一日收到的第一次口头意见为,直接死因是“因颈部受压窒息导致的缺氧性脑损伤”。警方相关人士称:“虽然观察到外部冲击导致的头皮下出血,但由于不存在脑出血等情况,难以将其视为直接死因”,“为查明死亡经过和死因,警方正在开展广泛调查,并将以最终尸检结果等为基础作出综合判断”。
崔某涉嫌于本月17日上午在首尔冠岳区新林洞一处与公园相连的环山步道附近殴打并性侵受害女性A某。A某被送往医院时已处于意识不明状态,接受治疗后于本月19日死亡。警方因A某死亡,将崔某的罪名由原先的强奸致伤变更为强奸杀人。由于适用的不是强奸致死罪,而是强奸杀人罪,警方此前已表示“将全力证明其具有杀人故意”。强奸致死与强奸杀人的分界在于是否存在“杀人意图”。若同时具有性侵和杀人的意图,则构成强奸杀人;若没有杀人意图,则构成强奸致死,两者在量刑上存在巨大差异。强奸致死被规定为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强奸杀人则只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崔某承认,自己以强奸为目的购买了指节铜套等作案工具,并将其佩戴在双手上对A某实施了殴打,但他一再主张自己没有杀人意图。本月19日前往出席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时,对于记者“是否有意图将其杀害”的提问,他回答“没有”。然而,国科搜此次第一次尸检意见预计将成为证明崔某具有杀人故意的有力依据。由于行为并非仅止于殴打,而是进一步发展到掐住对方脖子,崔某的暴行与受害者死亡之间极有可能被认定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韩国刑事法务政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Seung Jaehyun表示:“直接死因被认定为因颈部受压导致的窒息死亡,可以认为其主观故意更加明确”,“可以认定他一直持续实施该行为,直到感受到对方死亡为止”。
首尔警察厅将于23日召开身份公开审议委员会,讨论是否公开崔某的脸部照片、真实姓名及年龄。强奸杀人属于关于特定严重犯罪处罚的特别法(特定严重犯罪法)中规定的可公开嫌疑人身份信息的犯罪类型。特定严重犯罪法规定,在作案手段残忍并造成重大损害、存在足够证据证明嫌疑人实施犯罪,以及为保障知情权、预防再犯和犯罪、符合公共利益等情况下,可以公开嫌疑人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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