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涉嫌性剥削并参与集体殴打小学生而被逮捕、接受审判的加害初中生,多次向法院提交悔过书,但因内容缺乏反省,被合议庭严厉斥责。据悉,该加害学生在悔过书中只写了“第一次来监狱,太害怕了,只想赶紧回家”等只站在自己立场的内容。
17日,济州地方法院第2刑事部(审判长 Jin Jaegyeong)就因涉嫌违反《儿童及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等罪名被拘捕并移送审判的初中生A(16岁,男)与B(16岁,女)举行了首次公判。
A君被控于今年4月11日和12日凌晨前往居住在西归浦市的小学生C(12岁,女)的住处,将其带到附近一处公营停车场的厕所内实施性侵。当时A君还被确认强迫同行的共犯也对C实施性侵。
两个月后的6月7日,B同学被控在西归浦市一处游乐场附近的凉亭里,与包括A在内的3名共犯轮流殴打C,对其实施集体暴行,致其受伤,经诊断为需两周才能痊愈。据称,施暴理由是认为C在背后说自己坏话。
尤其是,当受害者向警方和父亲告知受害事实并请求帮助后,三天后的6月10日凌晨2时左右,B又与一名共犯一起找到受害者,在西归浦市一处网球场再次对其施暴。调查显示,当时受害者曾诉苦称“已经无法呼吸”,但B根本不予理会,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在此过程中,他们还恐吓受害者C,强迫其脱光衣服,并用手机拍摄其裸体照片。
在当天的公判中,A一方对全部指控予以承认。相反,B则称:“把受害者叫出来殴打这一点属实,但用恐吓让她脱衣并拍照的是当时在场的另一名共犯”,将部分公诉事实推给共犯,并辩称“相反,我还曾劝阻过”。
听完B的陈述后,Jin法官表示:“B至今提交了很多悔过书,但从悔过书内容来看,对受害者痛苦几乎没有关心,九成以上都是‘第一次来监狱太害怕了,只想早点回家’之类,只是在诉说自己的处境。”
他接着指出:“从公诉事实来看,这绝不是被告可以简单地认为‘当时我脾气有点坏,怎么没想到那孩子的痛苦呢’这种程度就能了结的,而是一桩极其骇人听闻的案件”,“对于B现在在监狱生活有多辛苦,我并不感兴趣。”同时严厉告诫说:“要好好反省自己的过错,认真思考一下因你的犯罪行为,对方承受了怎样的痛苦。”
据此前报道,自上月初被起诉以来,B已向合议庭提交了16次悔过书。
另一方面,合议庭在协调证人出庭日程后,计划于今年9月7日下午2时举行第二次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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