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16日表示,已与警察厅国家搜查本部签署关于加强应对和协作处理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业务协议(谅解备忘录)。


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照片=记者 Kang Jinhyung aymsdream@

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照片=记者 Kang Jinhyung ayms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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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和警察厅一直通过围绕电信诈骗、非法民间金融等民生金融问题的业务协议,保持着有机的协作关系。但在针对非法荐股群等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方面,各机构之间尚未形成体系化、持续性的协作与联动。


因此,双方认识到,现行以各机构为单位的应对体系由于专业性、经验不足等原因,在高效、系统应对方面存在一定局限,遂决定签署本次业务协议。


本次业务协议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在受害预防宣传、信息共享、联合查处、相互能力提升支持等方面的协作与联动;二是切实履行此前关于电信诈骗、非法民间金融等内容的既有业务协议。


具体来看,协议包括就非法荐股群等造成的受害案例及预防方法开展面向全民的联合宣传活动。同时,还包括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相关信息共享等内容。金融监督院将把涉及荐股群等投资诈骗、非法经营行为以及金融公司员工涉嫌挪用公款等需要司法处置的信息,积极与国家搜查本部共享。国家搜查本部则将在侦查或信息收集过程中获取的不公平交易、金融公司违法行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等信息,向金融监督院进行共享。


协议还包括联合查处以及调查、侦查方面的内容。双方将针对非法投资说明会等运营联合查处小组,并对经协商认定为需要联合侦查、调查或协作的重大案件,提供可用的人力与物力支持。此外,金融监督院将为提升侦查人员的资本市场专业性,开放培训项目等;国家搜查本部则将提供侦查技法传授等相关基础设施。


双方还将通过切实履行既有关于电信诈骗、非法民间金融等的业务协议,继续维持协作关系。


金融监督院院长 Lee Bokhyun 表示:“近期,搭乘个人直接投资活跃化之势,不公平交易、投资诈骗等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我们正通过设立荐股群查处小组、信息收集小组等方式,全力根除相关犯罪。”他并称:“以本次协议为契机,通过各机构专业性与基础设施的有机结合,实现协同与联动,有望取得看得见的成效。”


国家搜查本部长 Woo Jongsu 强调:“为使本次协议转化为国民切实感受到的实际成果,我们将迅速落实后续举措。我们承诺,将巩固两机构迄今为止的合作成果,努力使其成为铲除不断演变的资本市场犯罪的‘引子’。”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业务协议是为应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将双方的共助与协作范围扩展至资本市场领域,对两机构而言,都是以强烈的应对意志为基础,为实现铲除相关犯罪这一共同目标迈出的第一步。”



该负责人续称:“今后将通过工作层协商,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确保业务协议内容得以切实落实。我们将围绕资本市场相关的受害预防、查处、惩处等各个阶段,巩固两机构之间的相互协同与合作,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强有力的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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