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缓刑

因情人中断联系而打电话给其子女,揭露自己与其有婚外情的一名6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该男子还曾殴打情人,致其受伤,经诊断需治疗2周。


据法律界7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Lee Jongmin)以伤害、暴行以及违反《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的罪名,判处被告A某(64岁)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并命其进行80小时社会服务。


(该照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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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A某以“好像在与别的男人交往”为由,多次殴打与自己保持婚外情关系的50多岁女性B某,致其受伤,经诊断需治疗2周。


同年3月,因B某不接电话,他又打电话给B某的女儿,说“你爸爸知道你妈妈有男人问题吗”。A某还被指控向对方发送自己与B某之间互发的短信内容。


他还多次向B某的女儿发送短信,称其母亲除了自己之外,还与其他男性存在不正当关系。


检方认为,A某的行为属于“以文字、声音、影像等反复使受害者产生恐惧感或不安感的行为”,以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的嫌疑对其起诉。


《信息通信网络法》(《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第70条规定,“以诽谤他人为目的,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公开揭露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若以虚假事实损害名誉,则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资格停止,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311条,公然侮辱他人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2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合议庭认定全部指控罪名成立,并就量刑理由说明称:“A某即便殴打了B某,却辩称自己不记得了,而且通过电话和短信,使B某的女儿在精神上看上去也遭受了损害。”



检方不服这一判决,目前A某的二审案件正在审理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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