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向一名报复杀害举报自己“恋爱暴力”的前恋人的30多岁男子求处无期徒刑。该男子在最后陈述中请求合议庭对自己判处死刑。
7日,在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法官 Jeong Doseong)审理的结案公判上,检方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报复杀人等罪名,对33岁的被告人金某求处无期徒刑,并请求法院宣告公开并告知其个人信息、命令其完成性暴力治疗项目、禁止其在儿童及青少年相关机构就业、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及接受保护观察。
金某被控于5月26日早上7时17分左右,在因约1年的交往期间实施恋爱暴力而被受害人A举报并在派出所写完陈述后不久,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凶器杀害A等。将倒地的A抬上车后逃跑的金某,于作案8小时后在京畿道坡州市被抓获。
检方表示:“金某若无其事地对目击者称,对方是孕妇,受伤了需要去医院,A则在极度痛苦中慢慢死去”,“本案不仅侵害了报复犯罪受害人的法益,而且是足以摧毁刑事司法体系的犯罪,因此有必要予以强力应对”,说明了求刑理由。
检方还补充称:“他在不特定多数人出入的商铺中使用凶器,罪责重大,并且通过大检察厅心理分析和保护观察回函结果确认,(金某)再犯风险较高。”
金某在最后辩论中表示,自己应当被判处死刑。金某称:“我说的是事实而非谎言”,“我靠国家税金活着,这样真的合适吗?”他接着表示:“看到报复杀人新闻时,心情沉重而悲伤”,“为了今后不再发生那样的事情,请对我执行死刑。”
对金某的宣判日期定于本月31日下午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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