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功能性标示食品制度引入以来,关于此类食品的网络销售帖文中,每10篇就有1篇被发现将产品误导成健康功能食品,或未经过广告事前自律审查

保健功能食品

保健功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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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医药品安全处3日表示,对5月至6月期间在开放式网络商城等渠道中消费者购买较多的功能性标示食品相关网络帖文共240件进行检查的结果,查获违反《食品等标示·广告相关法律》的比例为11.3%(27件),并已向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等机构请求采取访问屏蔽措施,以及向主管机关请求行政处分等。


所谓功能性标示食品,是指含有被认为具有特定功能性原料的一般食品。相反,健康功能食品则是以日常饮食中容易缺乏的营养素或对人体具有有益功能的原料制成,能够有助于维持健康,并已获得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许可的产品。


被查处产品的主要违法内容包括:▲虽为功能性标示食品却未事先通过自律审查的广告(22件,占81.5%)▲将一般食品误导、混同为健康功能食品的广告(5件,占18.5%)。


要对功能性标示食品进行广告,必须事先通过自律审查机构(韩国食品产业协会)的审查。此外,不得以“减肥辅助食品”“减肥”等表述,将产品宣传成对减少体脂有效的健康功能食品,从而造成误认或混淆。


健康功能食品会贴有健康功能食品标志,而功能性标示食品则会标注“本食品含有被认为有助于某种功能性的××成分”“本产品并非健康功能食品”等字样。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因不当广告等造成损失,消费者有必要充分了解功能性标示食品与健康功能食品之间的差异,并根据自身目的选择购买产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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