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广域市西区议会在本地5个自治区议会中率先为召开人事听证会奠定了依据。


光州西区议会制定《人事听证会条例》 View original image

西区议会1日表示,在第313次临时会第二次本会议上,由议会运营委员会提案的《光州广域市西区议会议会人事听证会条例案》按原案获通过。


今年3月《地方自治法》部分修订后,所有地方议会均可通过条例,对地方自治团体下属机构负责人实施人事听证会。对此,西区议会通过条例,规定了人事听证会的程序和运营等事项。该条例将自9月22日起施行。


人事听证会对象包括地方公团理事长以及出资·出捐机构的机构负责人等,在西区,西区设施管理公团和西区奖学财团两家机构将成为人事听证会对象。


不过,要切实发挥人事听证会的效果,仍有必要在地方自治团体与地方议会之间进行协商。这是因为必须由地方自治团体首长提出请求才能举行人事听证会,而且听证结果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等问题,依然体现出上位法《地方自治法》的局限。


议会运营委员会委员长Baek Jonghan表示:“由于上位法的限制,人事听证会在法律约束力等方面确实存在令人遗憾之处”,但他同时转达称:“希望通过议会与执行部门的协同治理,切实推进人事听证会,使公平透明的人才录用程序得以扎根。”



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记者 Shin Dongho bless4ya@asiae.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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