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300万韩元罚金简易命令
一审称“戏弄法治秩序”改判罚金700万韩元

这是一起本想“去掉瘤子”却反添更大“瘤子”的摩托车驾驶员的故事。2021年4月27日上午11时左右,在首尔江南区清潭洞行驶的外卖员A某(53岁·男)的摩托车前,一辆出租车强行加塞。那是70多岁出租车司机B某驾驶的车。愤怒的A某随即开始了“报复性驾驶”。他再次抢到B某出租车前方,以龟速行驶,故意激怒对方。

对摩托外卖员实施“报复伤害”的出租车司机被判加倍罚金[瑞草洞法说] View original image


信号灯变成红灯。B某下车向A某提出抗议。争吵中,A某打了B某的脸,B某则抓住了A某的手臂。此时A某直接起步,B某被拖行后摔倒受伤。A某未作任何救护处置便离开现场。


检方以暴行及违反《道路交通法》(事故后未采取必要措施)等嫌疑对A某提起略式起诉。所谓略式起诉,是指检方不提起正式公诉,而是仅通过书面审理请求科处罚金或罚款。由于A某将从另一辆摩托车上拆下来的号牌挂在自己的摩托车上行驶,还被追加适用违反《汽车管理法》的嫌疑。法院作出300万韩元罚金的略式命令后,A某不服,申请正式审判。在法庭上他主张称:“完全不知道B某摔倒受伤了。”


据1日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5单独合议庭法官Kim Bongjun表示:“有必要科处重于略式命令的刑罚”,判处A某罚金700万韩元。在依被告人请求而启动的正式审判中,判处罚金金额超过略式命令两倍以上,属罕见情况。Kim法官首先表示:“从行车记录仪视频来看,A某的摩托车突然起步,抓着他手臂的B某瞬间被向前拽去,失去重心摔倒。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


Kim法官指出:“A某在事发后立刻回头向后看了一眼。正是因为预见到B某会摔倒,才会回头确认,之后又看了一次身后。”并表示:“综合当时情况,A某在充分意识到B某受伤的情况下仍然径自离开”,“A某的责任非常重大。”他还追究了其将他人号牌挂在自己摩托车上的责任。



Kim法官补充称:“出租车司机B某对事件发生也负有部分责任,但A某从警方调查阶段到如今站在法庭上,始终没有表现出对自身过错的任何反省”,“对于轻视法治秩序和司法制度、加以愚弄的被告人,有必要科处更高的刑罚。”A某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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