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工时缩短申请期限改为“怀孕8个月后”
多孩家庭配偶产假延长至15天
政府将提高对怀有多胎孕妇的医疗费用代金券支持金额。由原先多胎一律140万韩元,扩大为按胎儿每名100万韩元计算。多胎孕妇申请孕期工时缩减的期限和其配偶的陪产假期限也将延长。此外,各地区在不孕不育治疗费用支持方面存在差异的收入标准将被取消。
保健福祉部27日在总统直属低生育高龄社会委员会运营委员会上确定并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不孕不育及多胎定制化支持对策》。随着结婚年龄上升,高龄产妇比例增加,通过不孕不育治疗而出生的多胎比例从2017年的3.9%上升到2021年的5.4%。顺应这一变化,政府摆脱以单胎为中心的政策,制定了面向不孕不育夫妇和多胎家庭的支持措施。
政府将强化对妊娠和分娩医疗费用的支持。政府一直通过健康保险向国民幸福卡发放代金券,使孕妇及2岁以下婴幼儿的诊疗费和药品购买费用可以在医疗机构结算。目前,妊娠和分娩诊疗费代金券对单胎妊娠发放100万韩元,对多胎妊娠一律发放140万韩元。今后,对于多胎妊娠,代金券支持金额将提高为按胎儿每名100万韩元计算。双胞胎可获200万韩元,三胞胎300万韩元,四胞胎400万韩元。政府解释称,这反映了多胎妊娠医疗费用支出增加的现实。
孕期工时缩减申请期限也将延长。目前仅在妊娠3个月(12周)以内或9个月(26周)以后才能申请缩短工时。多胎孕妇多在妊娠9个月以前早产,难以实质享受该制度带来的好处。政府将通过修改《劳动基准法》,把可申请缩短工时的期限扩大为妊娠3个月以内或8个月(32周)以后。同时,还将一并审议一项方案,即考虑到三胞胎及以上孕妇的平均分娩时间(平均32.9周分娩),允许其自妊娠7个月(28周)以后即可申请缩短工时。
多胎产妇配偶的陪产假期限也将延长。目前,多胎产妇与单胎产妇配偶的陪产假期限同为10日。考虑到多胎产妇需要更长的恢复期,政府将通过修改《男女雇用平等及工作与家庭平衡支援相关法律》,把多胎分娩时配偶的陪产假期限延长至15日(含周末最多21日)。此外,就业保险对中小企业(优先支援对象企业)配偶陪产假津贴的支持仅限于5日,企业负担较重,因此即便配偶分娩,也存在难以申请休假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将通过修改《雇用保险法》,把津贴支持期限扩大到10日。
同时,对三胞胎家庭的产后护理员支持人力,将由现行最多2人增加为与新生儿人数相匹配的三胞胎3人、四胞胎4人。支持期限也将从最多25日延长至最多40日。若三胞胎家庭仅申请2名护理员,将考虑护理员的工作量和难度,把报酬最多上调25%。能够获得产后护理员支持的期限,也将考虑早产儿的平均住院时间,从现行“自分娩日起120日内”延长至“自分娩日起180日内”。
此次对策还涵盖了从备孕阶段到妊娠、分娩及婴儿健康管理,再到产后养育支持的全流程支持措施。
政府将自明年起,面向正在备孕的夫妇等开展支持必要生育力检查费用的试点项目,并于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政府将为女性的卵巢功能、妇科超声等检查提供最高10万韩元支持,为男性的精液检查等提供最高5万韩元支持。
不孕不育治疗费用支持也将加强。不孕不育治疗费用支持属于地方自治团体运营的项目,因此根据地区不同,仅部分收入阶层能够获得治疗费用支持,公平性问题一直被提出。政府将与地方自治团体协商,推进取消不孕不育治疗费用支持的收入标准,使全国各地在不孕不育治疗费用方面都能获得同等支持。对于以保存生育力为目的而冷冻的卵子,在实际用于妊娠时,将对部分辅助生殖技术费用予以支持。预计通常可获得的支持为冷冻卵子解冻费用30万韩元、治疗费用50万至70万韩元、治疗后阶段费用40万至50万韩元等。
目前,高危孕妇医疗费支持以及早产儿、先天性异常儿医疗费支持仅适用于收入不超过基准中位收入180%的家庭,自明年起将取消收入标准限制。对“在出生后1年4个月内接受诊断或手术”的先天性异常儿给予医疗费支持的标准,将放宽为“2年”。对从重症监护室出院的早产儿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追踪管理的“早产儿持续管理试点项目”,将于2026年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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