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山市启动“金库”指定程序…从明年起运营4年
8月8日事前说明会,8月24日至25日受理
蔚山市将启动指定“市金库”的程序,从明年起未来4年内作为主要往来银行使用。
蔚山市表示,因今年年底约定期限届满,将自27日发布“市金库指定申请”公告起,正式启动指定负责运营下一任市金库的金融机构程序。
“蔚山市金库”将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指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4年间承担市金库业务。
金库指定依据《蔚山广域市金库指定及运营条例》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并分为第1金库和第2金库。
第1金库的申请对象为根据《银行法》设立、且在蔚山市设有总行或支行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第2金库的申请对象为总资产在2500亿韩元以上、总资本在250亿韩元以上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全部条件的农业协同组合、新村金库等金融机构。
提案书可于8月24日至25日两天内前往税务科现场提交。
蔚山市将在9月底经过蔚山市金库指定审议委员会的审议后,分别指定第1金库和第2金库。
蔚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具备在今后4年内稳定管理市财政资金能力、且优质的金融机构能积极参与”,并称“将通过客观、公正的审议,使能够为地方社会和市政发展作出贡献的金融机构被指定为市金库”。
蔚山市将在提案申请书接收前的8月8日下午2时,于本馆4层国际会议室面向有意参与的金融机构召开说明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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