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跟踪骚扰罪有期徒刑2年
并责令完成40小时跟踪治疗项目

一名在当地从事歌手活动的50多岁女性遭到一名80多岁男子跟踪骚扰,该男子被法院判处实刑。他通过发送共计159次短信表现出强烈的执着。


大邱地方法院浦项支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Song Byeonghun 法官)于上月23日以违反《关于惩治跟踪犯罪等的法律》罪名,判处A某(86岁)有期徒刑2年。法院还命令其完成40小时的跟踪行为治疗项目。


(本照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 Getty Image Bank

(本照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 Getty Image Bank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于2018年结识了当时在当地以歌手身份活动的受害人B某(56岁),并以其“粉丝”身份开始活动。


他请求持有护理员资格证的B某为自己提供长期照护服务,B某自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担任A某的护理员。


然而,A某开始严重干涉B某的生活,例如要求其随时汇报自己的日常工作情况。对此,B某向A某表示:“请不要再联系我。”


但A某并未接受,反而给B某发送内容为“你不是辞掉上门照护工作就结束了,还得把事情处理清楚才算完”的短信,并前往B某住处敲门等,自3月3日至6月18日期间,共159次向其发送短信或尝试电话联系。


大邱地方法院浦项支院于今年3月9日向A某下达命令,要求其停止跟踪犯罪,并禁止其在距离受害人住所及工作场所100米范围内接近,同时不得向受害人的手机或电子邮箱等发送信息。


但在法院作出决定后,A某仍在受害人住所附近等候B某,并在此期间共26次向其发送短信或接近其周边。


3月23日凌晨,A某在庆尚北道浦项市南区B某住处附近约20米处等候,对方停车时,他还上前靠近。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虽已高龄,且无特别前科,但在3个月内持续、执拗地对受害人实施跟踪犯罪”,“尤其是在无视法院暂时措施决定的情况下,仍向受害人发送短信、在其周边徘徊,且目前尚未对受害人进行任何赔偿,综合上述因素决定量刑。”


发生跟踪杀人案的首尔中区新堂站女性洗手间现场  联合新闻供图

发生跟踪杀人案的首尔中区新堂站女性洗手间现场 联合新闻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另一方面,自本月18日起,《防止跟踪法》(《关于防止跟踪及保护受害者等的法律》)开始施行,其中包括: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警方在接到跟踪举报后到场调查的人,处以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罚款等内容。


该法将预防、防止跟踪以及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支援规定为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的职责,并包含设立、运营为跟踪受害者或其家属提供必要的咨询以及医疗、法律援助等支援设施的内容。今后,只要向112或女性紧急热线(1366)举报受害情况,即可与支援机构实现联动。



这部因2022年9月发生的“首尔新堂站跟踪杀人案”而备受关注的法案,将《跟踪处罚法》中规定的“跟踪行为”和“跟踪犯罪”一并纳入,重新界定了“跟踪”的概念。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