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依据《轻罪处罚法》予以处罚

有一名男子在同一栋商铺建筑内连续两天排泄后逃跑,发生了所谓的“粪便恐袭”事件,让一名个体商户气愤不已。


上月22日,个体商户社区“因为疼所以是老板”上出现了一则题为“有人在商铺大楼里拉完屎就走了”的帖子。


图片由 “아프니까 사장이다” 截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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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商户A先生表示:“继昨天之后,今天也(有人在这里大便后离开)”,“打算报警,好好给他一点教训。”


他公开的闭路电视(CCTV)截图中,可以看到一名男子蹲在建筑入口处排便的画面。该男子在通往二楼和地下的楼梯旁一层入口处,面向马路方向解决个人需求。


据A先生称,这名男子于22日凌晨5时左右在店门前实施了这起“粪便恐袭”,之后不作任何善后处理便径直逃离。A先生称:“(建筑)入口有两侧,他这两天轮流在两边这样干”,“昨天和今天被整了两次。昨天的作案者也会调取CCTV查出来。”


看到这一情况的咖啡馆会员纷纷留言称:“毫不留情地惩罚他吧”“连狗都不如”“最近怎么这么多人随地拉屎”“不是有仇人吧?”“去买张彩票吧”等评论。


声称在店门前遭遇“粪便恐袭”的个体商户吐槽,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图片由自营业者社区“Apeunikka Sajangida”提供

图片由自营业者社区“Apeunikka Sajangida”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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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7日,也有一名个体商户表示,白天竟有男子在自己店门前大便后离开,他对此愤怒不已。


当时这名个体商户称:“他先在厨房入口处拉完屎就走了,之后又折返回来,把自己的粪便往角落里推”,“这是一条人流量也很大的小巷,周末一大早就这样脏乱不堪地开始一天。”他在社区中分享了这段经历。


他接着说:“已经先报警了,但究竟能怎么处罚他?”并附上了男子在店门口脱下裤子、四处张望后大便的照片。


在他人店铺门前等处随地大便的行为,可能会依据《轻微犯罪处罚法》受到处罚。


根据《轻微犯罪处罚法》第3条规定,在道路、公园及其他多人聚集或通行的场所,随意吐痰、大小便,或指使他人如此,或者牵来狗等牲畜让其排便而不进行清理者,可被处以不超过10万韩元的罚金或拘留。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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