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连早晨叫醒服务都不能提供吗?”竟有人打电话向教育厅举报
5年间以“虐童”起诉教师逾1300件
滥用举报横行…超半数最终无嫌疑、不起诉
以首尔瑞草区瑞怡小学教师死亡事件为契机,教师仅因“怀疑”就被以虐待儿童罪名起诉等遭受磨难的现实再次受到关注。
虐待儿童指控很多……逾半数“警方终结·不起诉处理”
23日,京畿地区一名教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帖子,征集教师遭遇的教育活动受侵害案例。截至当天下午1时,已有1400余条帖子上传。
一位教师分享了这样一则案例,指出部分家长的过度投诉行为:“有位家长说‘老师要不要每天给孩子打晨间叫醒电话’,我拒绝后,对方就打电话给教育厅,质问‘老师怎么能这样’。”
分析京畿教师工会今年3月公开的资料显示,最近5年(2018—2022年)教师因涉嫌虐待儿童而被起诉、被举报并接受调查的案例多达1252件。
其中由警方终结或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案例达676件(53.9%),超过一半。
与全部虐待儿童案件中警方终结及不起诉处理比例为14.9%相比,可以看出,教师涉虐待儿童案件的终结·不起诉比例要高得多。
对此,专家担忧地表示,为通过迅速举报和侦查以及严厉处置来预防和杜绝虐待儿童犯罪而制定的法律,在教育一线“被滥用”的可能性很高。
《关于虐待儿童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第10条规定:“任何人知悉虐待儿童犯罪,或对虐待儿童犯罪有所怀疑时,均可进行举报。”
由于仅凭怀疑就可以举报,即便最终作出无嫌疑处理,也无法以诬告罪处罚告诉人或举报人。
因此,教师在面对滥发的虐待儿童举报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问题还不止于此。一旦遭到虐待儿童举报,从接受警方调查到案件在检察机关终结往往需要数月以上,耗时颇长,不可避免地会给教师带来巨大心理负担和压力。
实际上,许多教师在因虐待儿童被起诉、接受调查的过程中承受了极大压力,不得不接受精神科治疗,这类案例在教师之间被不断分享。
基于上述原因,学校一线往往连正当的日常行为规范指导都难以开展。
法律·制度救济对策刻不容缓……“观念转变”同样迫切
全国市道教育监协商会近日通过决议指出,不论虐待儿童事实是否成立,仅凭怀疑就剥夺教师的教育权,这本身就存在问题。
协商会表示:“法律措施不加区分地被扩张、适用于学校,正在妨碍学校成员的教育与学习”,“有必要通过修改法律来改善校内虐待儿童案件的处理方式。”
协商会同时强调:“对于在情绪上需要治疗和疗愈的学生,有必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顿,以便能够作出分离及治疗处置”,“教师作为教育中最重要的主体,应当受到尊重。”
韩国教员团体总联合会表示,迫切需要制定能够切实保障教师生活指导权的对策。
去年12月末通过了修订的《初等及中等教育法》,并自上月28日起增设了“依据法律和校规对学生进行正当指导的教师”条款,但据说明,部分过激家长和学生以举报相威胁所造成的教师忧虑仍然存在。
教总强调:“为了保障正当指导,有必要增设能够使教师摆脱恶意举报的但书条款。”
舆论认为,除了需要改善制度和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家长观念的转变”。
京畿教师工会教权保护局长Hwang Bomi表示:“从国外案例来看,一旦学校发生学生问题,社会普遍认为承担基础品格教育责任的是父母”,“而在我国,所有事情都由一位老师来承担责任的结构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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