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k Byeonghwa出狱后去年搬入大学区单间
房东:“要是知道是性犯罪就不会签约”
因要求连环性侵犯人Park Byunghwa(40岁)搬离而向法院提起腾退诉讼的房东败诉。水原地方法院民事第7单独合议庭(审判长法官Kim Jinman)于20日表示,在房东A某针对Park Byunghwa提起的“房屋交付请求”诉讼中,驳回原告的请求。合议庭在法庭上未具体说明驳回理由。
A某在起诉状中主张,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方未就Park Byunghwa的个人情况作任何告知,在这种情况下签约属于基于欺诈的意思表示。A某强调称:“本案房屋距离大学后门仅一百多米,与一所小学的直线距离也仅约400米”,“如果事先知道被告有性犯罪前科,就不会签订这份租赁合同”。
他接着表示:“至今建筑周边仍部署有警察,居民们诉称感到不安,并表示如果被告不搬离就要解除合同搬走”,“为了防止自身遭受财产损失,有必要允许合同的撤销或解除,这具有意义”。
连环性侵案罪犯 Park Byeonghwa 居住的京畿道华城市一处单间房内,去年11月1日上午,华城市长 Jeong Myeonggeun 与附近学校学生家长及居民召开记者会,要求 Park Byeonghwa 迁出。 [图片出处=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A某一方的代理律师Oh Dohwan在当天宣判结束后表示:“由于是民事诉讼,焦点在于提起诉讼的个人在(金钱方面)受到了多大损失并予以立证”,“本案房屋并非高价住宅区,租金也较低,法官似乎在判决时对此予以了斟酌”。A某一方计划在审阅判决书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Park Byunghwa因2002年12月至2007年10月期间,闯入京畿道水原市权善区、灵通区等地的多处公寓,对10名二十多岁的女性实施性侵,被逮捕并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于去年10月出狱。
出狱后,Park Byunghwa入住了位于京畿道华城市某大学商圈内、由A某所有的一处单间公寓。目前警方在Park Byunghwa住所周边部署了地方警察等力量,实施24小时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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