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场庭审上认罪
“是为了方便处理排泄物”

一名60多岁的护理员因嫌为一名脑病变残疾患者处理排便太麻烦,多次将卫生垫碎片塞入其肛门,在法庭上承认了相关指控。


据20日联合新闻社等报道,在因违反《残疾人福利法》被起诉的68岁护理员A某一案中,其辩护人当天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由法官An Heegil 审理的首场公审中作出了上述表述。


从患者体内取出的排泄垫碎片。 [图片出处=联合新闻提供]

从患者体内取出的排泄垫碎片。 [图片出处=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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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身穿黄土色囚服出庭的A某,在法官就其出生年月日、住址等进行人身问询时,以平静的声音作出回答。


检方指出,自4月24日至5月4日,A某以“排便处理麻烦”为由,每天将1至3片卫生垫塞入入住疗养医院、患有帕金森病的住院患者C某(64岁)的肛门,致使其肛门撕裂并造成排便功能下降,构成伤害。


他将铺在病床上的垫子裁成约25厘米见方的四方形碎片后实施犯罪行为。


A某在侦查过程中供述称:“因为C某大便稀,需要经常更换纸尿裤”,“为了方便处理排便,就把垫子碎片塞进了肛门。”


在A某作案后,C某出现肛门裂伤和排便功能障碍,病情恶化,被转送至大学医院治疗。


因对A某监管不力等理由,以同样罪名被不拘留起诉的院长B某(56岁)一方,当天表示“有必要对案卷进行审查”,并未就公诉事实表明具体意见。


但其在公审前向合议庭提交了意见书,称自己“不处于管理、监督的地位”,表达了否认公诉事实的立场。


合议庭就B某上述立场表示,“今后有可能将案件分案审理”。


针对A某等人的审理预计将于9月间进行。


与此案相关,疗养医院协会向全国疗养医院发出建议称:“一旦发现护理员对住院患者有不当行为,应当向患者家属详细说明经过,并通知护理员中介机构,要求更换护理员,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对疗养医院住院患者提供的护理服务,与急性期医院的“护理—照护一体化服务”不同,并不适用健康保险。因此,由患者或其家属直接与护理员签订护理合同,而疗养医院在法律上并不享有对护理员进行指导、监督的权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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