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议会向设施管理公团踩刹车…相关条例审查被搁置
晋州市:“深感遗憾”
原本由庆南晋州市积极推进的“设施管理公团”设立议案,被市议会踩下了刹车。对此,晋州市对条例案突然被搁置一事表示“深感遗憾”。
20日据晋州市议会消息,前一天(19日)在第249次临时会第二次本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设施管理公团设立及运营的条例案》被决定予以搁置。
该条例案此前已在主管常设委员会——企划文化委员会中以全票通过,并提交至本会议。但市议员 Shin Hyeonguk(伦理特别委员会委员长)以完成度不足为由提出了异议。
Shin议员表示:“为了切实运营设施管理公团,议会也必须经过制定与人事听证会相关的条例、组建作为实务程序的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等适当程序”,说明了提出搁置议案的背景。
对此,Jung Yonghak议员反驳称:“在变更(地方公营企业的)章程时必须获得议会同意,这一点违反上位法”,对Shin议员的搁置提案提出异议;Kang Jinchul议员则表示赞同搁置案,称“法制处的有权解释是以议会同意为标准作出的,而目前要求的并非同意而是协商,因此并无问题”。
随后就是否赞成搁置案进行表决,在出席的22名议员中,12人赞成、7人反对、3人弃权,最终决定晋州市设施管理公团设立条例案予以搁置。由此,该条例案将被退回晋州市议会常设委员会,重新进入复审程序。
围绕此事,市议员之间也出现了分歧。尤其是关于议长 Yang Haeyoung 与Shin Hyeonguk、Kang Jinchul等议员“合谋掣肘市政”的说法不断流传,今后Yang议长的应对备受关注。
市政府方面表示,此前虽通过用役结果审核审议会、居民公听会、设立审议委员会、市议会全体议员座谈会1次、议长团说明会2次等方式持续沟通,但条例案却在本会议上突然被搁置,如无其他因素,很难理解,并就此表示“深感遗憾”。
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将配合市议会临时会议程,与市议会积极协商,避免正在为公团委托做准备的相关设施出现混乱,并将多方努力,争取条例尽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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