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托儿所监控画面最高判刑5年法案获国会通过…杀害婴儿最高可判死刑(综合)
处理包括废除婴儿杀害罪的刑法修正案在内的55项议案
关于损毁幼儿园闭路电视(CCTV)影像资料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婴幼儿保育法》修正案,于18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强化对杀害、遗弃婴儿者的处罚力度,使其与一般杀人、遗弃犯罪一样最高可判处死刑的《刑法》修正案也一并获通过。
国会18日下午召开全体会议,对包括上述法案在内的共55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尤其是,为支援集中强降雨受灾地区而从国会议员薪酬中按3%比例筹集捐款的“捐款筹集案”,以及关于同意任命权英俊、徐敬焕为大法院法官候选人的任命同意案,也在当天的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在出席表决的265名议员中,关于权候选人,赞成215票、反对35票、弃权15票;关于徐候选人,赞成243票、反对15票、弃权7票,均获批准。
近期因“水原冰箱婴儿尸体案件”等相关犯罪接连发生,促使立法进程大幅加速的《刑法》修正案,废除了婴儿杀害罪和婴儿遗弃罪,今后将分别对婴儿杀害、遗弃犯罪适用一般杀人罪和遗弃罪的处罚规定。
现行法律对于杀害或遗弃婴儿的行为,比一般杀人罪从轻处罚。刑法规定,一般杀人罪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尊亲属杀人罪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婴儿杀害罪则规定“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一般遗弃罪和尊亲属遗弃罪分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但婴儿遗弃罪仅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婴儿杀害罪条款是在解放后治安混乱及韩国战争前后极度贫困状况为前提而制定的,长期以来有意见指出,该条款已不符合时代变化的现实。此外,一方面对尊亲属杀人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却对婴儿杀害从轻处罚,被认为有可能违反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也被批评为不当轻视婴儿的生命权。修正案预计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施行。
关于损毁幼儿园CCTV影像资料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婴幼儿保育法》修正案也获通过。修正案禁止篡改、损毁幼儿园CCTV影像资料,并规定如有违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修正案还纳入了让祖孙家庭的婴幼儿可以优先使用幼儿园的内容。对婴幼儿的定义也由“未满6岁的学龄前儿童”修改为“7岁及以下的学龄前儿童”。
为支援集中强降雨造成的灾害损失,国会还表决通过了关于筹集捐款的议案。该议案内容是由国会议员按一定数额筹集资金,用于水灾灾后重建。国会议长Kim Jinpyo向遇难者及其遗属表示深切哀悼,并呼吁朝野以相关常设委员会为中心,彻底查明灾害成因及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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