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公司工作、即将退休的上班族,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固定支出会成为很大的负担。因此,人们不仅关心如何对退休金或养老金进行节税,也非常关注如何减轻健康保险费的负担。那么,究竟有没有办法减轻健康保险费的负担呢?
健康保险费由职场参保人和地区参保人分别负担。职场参保人以个人劳动所得为基础,按劳动所得的3.545%缴纳报酬月额保险费,并对除劳动所得以外的年收入中超过2000万韩元的部分,按7.09%缴纳所得月额保险费。地区参保人则以除职场参保人及其被扶养人以外的家庭成员为单位,将其合计所得金额的7.08%以及按不动产和汽车等财产的每一计分208.4韩元的标准计征保险费。但是,如果符合职场参保人的被扶养人资格,就可以在无需额外缴纳健康保险费的情况下享受健康保险待遇,因此有必要详细了解相关条件。
要维持被扶养人资格,需要同时满足三项主要的所得条件和两项财产条件。为便于理解,如果反向整理,可以概括为:只要符合以下五项中的任意一项,就会丧失被扶养人资格,转为地区参保人并开始负担健康保险费。
第一,年收入超过2000万韩元。此处的年收入是指:▲超过年1000万韩元的利息、股息所得 ▲扣除必要费用后的事业所得金额 ▲除金融公司私营年金以外的公共年金领取额 ▲扣除必要费用后的其他所得金额,将上述各项合计后的金额。退休所得和转让所得不计入其中。
第二,属于应税事业所得金额超过0韩元的情形。但如果是除住房租赁经营者以外、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或根据《残疾人福利法》认定的残疾人、国家有功者、优抚对象者,且未办理营业登记的,只要应税事业所得金额不超过500万韩元,即可不被视为超出标准。
住房租赁所得即便选择分离课税,只要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产生应税所得,也会纳入上述范围。在没有其他收入且已在区厅和税务所均完成登记的住房租赁经营者的情况下,如果全年月租合计金额超过1000万韩元;在其他住房租赁经营者的情况下,如果全年月租合计金额超过400万韩元,就会产生应税所得,从而丧失被扶养人资格。
第三,如为已婚人士,其配偶须符合上述第一、第二项条件。也就是说,如果配偶不符合上述所得条件,即便本人符合所得条件,也会丧失被扶养人资格。与此不同的是,在财产条件方面,本人是否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不与配偶的情况联动。
第四,财产税课税标准合计金额超过9亿韩元。财产税课税标准就住房而言为公告价格的60%,其他土地及建筑则为公告价格的70%。如果将个人名下各项财产的财产税课税标准合计后超过9亿韩元,将会丧失被扶养人资格。
最后一种情形是:财产税课税标准合计金额在5.4亿韩元以上、9亿韩元以下,且年收入超过1000万韩元。就财产条件而言,可以考虑通过向配偶赠与部分不动产份额的方式,将课税标准降至基准金额以下。但在此情形下,应综合考虑取得税和赠与税等因素,判断利弊得失。
如前所述,享受健康保险费免除待遇的被扶养人标准相当复杂,一旦丧失被扶养人资格、转为地区参保人而需要缴纳保险费,其负担金额究竟有多大,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很难自行准确核算。不过,通过使用Star Banking应用中的“节税助手”服务,只要按照提示输入本人的相关信息,即可轻松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被扶养人资格条件;若不符合,还能简便地查询今后需负担的健康保险费金额。
Lee Hoyong KB国民银行 WM明星顾问团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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