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价格重回下行
出现削减供货价案例
中小企业界希望电费得到反映
在供货单价联动制将于今年10月正式启动之际,有观点指出,受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中小企业可能面临“逆风”。据称,已经发现因原材料价格下调而降低供货单价的案例。
供货单价联动制是为减轻中小企业向大企业供货时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产生的负担而设计的制度。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原本很难在供货单价中反映原材料价格的涨幅。中小企业界自2008年起一直推动引入供货单价联动制,但因遭到以大企业为中心的经济团体等反对,制度引入一度告吹。
之后,随着去年12月国会通过《大中小企业共生合作促进法》,供货单价联动制终于实现法制化。问题在于,该法规定,不仅在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时,而且在价格下跌时,也必须根据变动幅度调整供货单价。也就是说,一旦原材料价格下跌,中小企业就会面临必须降低供货单价的局面。
从产业通商资源部运营的原材料价格信息指数来看,铁矿石价格在今年3月触及每干吨133美元的高点后,截至7月已降至每干吨111美元,跌幅超过16%。铅价从今年1月每吨2330美元跌至目前的2115美元,降幅约9%;铝价在同一期间从每吨2636美元跌至目前的2236美元,降幅达15%。直到去年12月仍飙升至每吨1030美元的纸浆价格,截至上月已跌至565美元,价格几乎减半。
从中小风险企业部去年11月实施的《供货单价联动制试点运营分析结果》来看,纳入联动对象的原材料中,钢铁类占比最高,为49%,其次是铜、铝、铅等有色金属,占31%。在调整供货单价的周期方面,以季度为单位的比例最高,为39%,选择以1个月为周期的回答也达到29%。
另外,在按原材料价格变动率设定的调整条件中,选择“0%”的回答最多,达48.6%。所谓调整条件,是指签订供货单价联动协议的原材料价格变动水平。调整条件为0%,意味着只要原材料基准价格上涨或下跌1韩元,就约定要调整供货单价。选择在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5%时调整供货单价的回答(28.8%)位列第二。
尽管法律要到今年10月才正式实施,但参与供货单价联动制试点项目的企业数量正在不断增加。委托企业有96家,受托企业有965家,合计已有1000余家在实施。如果原材料价格下行趋势持续,供货单价联动制也可能成为中小企业的“一把双刃剑”。中小风险企业部交易环境改善课长 Noh Hyeongseok 表示:“我们收到参与供货单价联动制试点项目的约300家企业的业绩数据,发现确实有企业下调了结算金额”,“由于(针对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协议是如此约定,存在不得已的一面。”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界认为,不仅原材料,电费、燃气费等主要经费也应纳入联动对象。原因在于,近期虽然原材料价格下跌,但公共费用大幅上涨。中小企业中央会共生合作室长 Yang Okseok 表示:“制造成本中不仅包含原材料费用,还包括电费等各类经费和人工成本”,“我们将向政府建议,在施行令或指引中明确电费也可以纳入联动制,并对相关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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