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方称“因产后抑郁实施犯罪”恳请从轻处理

检方向一名将出生40天的儿子摔向地板后又放任其独自躺了3小时致死的20多岁母亲,求处有期徒刑30年。


14日,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4庭(审判长 Ryu Gyeongjin)进行的结案公判中,检方以违反《关于惩治儿童虐待犯罪等的特别法》的儿童虐待杀人罪起诉的A某(24岁)为对象,提出了上述量刑请求。


检方说明称:“被告人在法庭上并未如实陈述作案动机,但对其手机进行数字取证的结果显示,其曾搜索‘生了孩子却没有母爱。不喜欢新生儿。宝宝妈妈愤怒调节障碍’等内容。”


检方接着指出:“被告人在第一次冲击时,目睹到被害人脉搏微弱、眼睛上翻等异常症状,仍然施加了更为强烈的第二次冲击”,“案件情节极为严重,犯罪性质恶劣”,阐明了求刑理由。


A某因今年4月在仁川西区一处公寓内,将出生40天的儿子B君两次用力摔向地板,随后又放任其独自躺了3小时致死,被拘捕并起诉。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的尸检结果推定,B君因颅骨骨折和脑出血死亡。


将出生仅40天的儿子摔落致死的20多岁母亲。联合新闻提供

将出生仅40天的儿子摔落致死的20多岁母亲。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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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的辩护人在最后辩论中表示:“被告人幼年时被父母遗弃,(婚后也)身边没有可以倾诉、依靠的人,饱受产后抑郁之苦”,“恳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最大程度从轻处理。”


A某在最后陈述中也称:“就算我哭喊一千遍、一万遍说自己错了,儿子也听不到”,“我是罪人。”在检方求刑前进行的被告人讯问中,当检察官问“为什么让孩子死去”时,她辩称:“我也不知道孩子会死。”


此前,A某在上月举行的首场庭审中对全部指控予以承认,并通过提交给合议庭的意见书表示:“这是因育儿压力引发的犯罪,请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



A某的丈夫也出庭表示:“当妻子说自己抑郁症很严重时,本应让她去医院就诊,但没能做到这一点,我非常反省”,并为A某请求从轻处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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