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Junsu副院长与16家银行董事会主席举行“高层”座谈会
金融监督院16日表示,已与银行业共同组建联合工作组(TF),以制定有关银行业公司治理的示范性惯例。
工作组将围绕各类公司治理议题,综合审视国际标准、海外案例及国内运行实态,制定“最佳实践”式的示范性惯例。
金融监督院已将“银行控股公司·银行公司治理”确定为今年至明年的银行部门核心监管与检查主题,并正推进多项举措。主要内容包括:与董事会的定期沟通常态化、引导制定并推广银行公司治理示范性惯例、强化日常监测及现场检查等。
金融监督院在上半年与KB金融、NH金融、新韩金融,以及农协银行、K银行、渣打第一银行、国民银行、企业银行、新韩银行等共9家银行的董事会举行了定期座谈会。
本月14日,在金融监督院负责银行及中小金融消费者事务的副院长 Lee Junsu 主持下,又与16家银行董事会主席举行了座谈。在会上,围绕确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银行业潜在风险因素、提升损失吸收能力方案以及强化内部控制等银行业整体面临的紧迫议题进行了讨论。
这位副院长表示:“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银行要保持复原力并实现持续增长,公司治理至关重要。韩国较过去虽有进步,但与全球标准相比仍被评价为不够充分。”
他接着表示:“有意见指出,董事会对经营层的制衡和监督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首席执行官(CEO)选任及经营层继任程序的公正性、透明性方面也有必要改进。工作组正是为制定可供国内银行在实质性改善公司治理时参考的示范性标准和惯例而组建的。”
这位副院长还就工作组的运作计划表示,将制定关于独立董事支持体系、首席执行官选任及经营层继任程序、确保董事会整体结构合理性、完善独立董事评价体系以及改进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具体指引。工作组今后将运作3至4个月,计划在下半年敲定最终方案并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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