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通过推荐自己持有股票的研报拉抬股价后抛售股票牟取不当利益的证券公司分析师(研究员)躲过了拘留。

推荐买入自持股票后却抛售…分析师逮捕令被驳回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金智淑(Kim Jisuk)首席法官在11日对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等罪名的前证券公司分析师A某进行拘留前被告人讯问(逮捕令审查)后,驳回了检方的逮捕令,并表示:“虽然嫌疑内容较为严重,但从不拘押侦查原则、目前为止收集的证据及侦查进展情况来看,难以认为存在逃跑及毁灭证据的忧虑。”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金融调查第1部(代理部长检察官 Chae Heeman)以违反《资本市场法》中欺诈性不正当交易、利用未公开职务信息等嫌疑为由,向法院申请了逮捕令。


A某被控自2013年至去年为止,先行买入相关股票后,再公开包含对该股票“买入意见”的研报,待股价上涨后抛售,从而获取5.2亿韩元不当利益。


检方查明,A某在约10年间买卖22只股票,长期以类似手法实施犯罪。


此外,A某还被指借用他人名义的证券账户和手机进行交易,涉嫌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和《电气通信事业法》。


在犯罪期间,A某曾先后就职于3家证券公司,并被评选为其负责领域的“最佳分析师”。



他直到今年年初仍在撰写研报,金融当局开始调查后于今年3月离职。在此之前,金融监督院资本市场特别司法警察(特司警)已掌握A某不正当交易的迹象并展开调查,并于上月底以起诉意见将案件移送检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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