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对被告人的反省书究竟具有何种意义、至今是否仍在认真悔罪产生根本性的怀疑。”(二审合议庭)


职场同事、也是自己长期跟踪的新堂站站务员的凶手 Jeon Juhwan(32岁,男)在二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宣告的总刑期为有期徒刑49年。


“新堂站跟踪杀人犯” Jeon Juhwan 去年9月21日从首尔中区南大门警察署拘留室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文浩男 记者 munonam@

“新堂站跟踪杀人犯” Jeon Juhwan 去年9月21日从首尔中区南大门警察署拘留室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文浩男 记者 muno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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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2-2庭(审判长 Jin Hyeonmin、Kim Hyeongbae、Kim Gillyang)在审理因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报复杀人)以及违反《性暴力处罚法》(以影像等为手段的强迫利用)和《跟踪处罚法》等罪名被起诉的 Jeon Juhwan 上诉案时表示:“让其通过与社会隔离的服刑生活真诚忏悔自己的过错,并怀着一生向被害人及其遗属赎罪之心生活下去,才是恰当的”,遂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判令其完成40小时跟踪治疗项目和性暴力治疗项目,并在15年内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


合议庭称:“他为了报复被害人正当的举报和控告,在公权力介入及审判进行过程中接连实施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追到毫无过错的被害人所在的工作场所将其杀害,残忍践踏了人的尊严和价值。”


对于 Jeon Juhwan 持续提交的反省书,合议庭指出:“其在跟踪等犯罪后,曾多次向侦查机关和一审法院提交反省书,但仍然发展到实施报复杀人犯罪”,质疑这些反省书究竟具有何种意义。此外还表示:“从他毫不犹豫地实施反社会且极其残忍的犯罪这一点来看,再犯风险极高,对其今后是否具有教化可能性也抱有相当大的怀疑。”


与此同时,合议庭也指出:“无期徒刑虽不剥夺生命,但也是将其永远与社会隔离的极为严厉的刑罚。尚不能明确断言,被告人存在足以使死刑正当化的特殊事由”,与一审相同,没有接受检方提出的“判处死刑”的请求。


宣判当天,遗属方面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断”。代理遗属的律师 Min Goeun 称:“共有2.7万余名市民请求从重处罚。再次向与我们一同悲痛并为从重处罚提交请愿的众多市民表示深深的感谢”,“希望通过今天的判决,类似案件中的其他被害人不再走向死亡。”


此前,Jeon Juhwan 因自2019年起在首尔交通公社工作时结识的一名20多岁女性同事持续实施跟踪,并拍摄非法影像进行威胁而被指控。尤其是,在因被害人举报而被起诉的跟踪及非法拍摄案件确定宣判日期、且预计将被判实刑后,他认为“至今为止积累的一切都将土崩瓦解”,于是于去年9月14日前往被害人的工作地点——首尔地铁2号线新堂站,在女厕内持凶器实施报复杀人的犯罪,被控相关罪名。


尤其是,经调查,Jeon Juhwan 在该跟踪案件的结案公判举行之日——当年8月18日至实施杀人行为之日为止,分4次通过公社内部电算系统等方式查询被害人的住址、工作信息等,事先准备犯罪。他还在手机上安装干扰位置追踪的应用程序,购买以现金结算的一次性交通卡,并佩戴防滑手套和发套等,表现出周密的预谋。



在被害人死亡后的同月29日,他在关于跟踪及非法拍摄嫌疑的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对报复杀人嫌疑进行审理的一审法院于今年2月判处其有期徒刑40年。这两起案件在二审中被合并审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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