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警察厅国家搜查本部自12日起至10月11日止,将在3个月内开展电话金融诈骗(语音诈骗)特别自首·举报期。


在此次特别自首·举报期内,从负责收取现金和管理中继器的末端成员,到总负责人等上层成员,警方都将给予广泛的自首机会。

“自首可减刑” 启动为期3个月的电信诈骗特别自首和举报期 View original image

警方表示,只要提供侦查所需的信息,将采取措施在量刑时予以反映;对于出借“黑手机”或账户的人,以及负责现金收取和中继器管理的人员,只要自首,将在无拘留侦查的基础上,协助其在审判中获得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


此外,警方将与外交部合作,在电话金融诈骗团伙成员大量居住的中国和菲律宾等5个国家开设自首·举报专用窗口,并向协助抓获犯人的举报人支付最高1亿韩元的奖励金。即便不是直接举报,只要提供与电话金融诈骗组织相关的信息并最终促成抓捕,警方也将发放相应的奖金。


自首或举报、提供线索,可拨打112或直接前往就近的警察机关办理,也可以通过家属或熟人代为自首。



警方还将与检察机关、雇佣劳动部和金融监督院协同合作,引导涉案人员自首,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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