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法施行令修正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沿用近30年的统一征收体系将被改变
推行分离征收尚需准备时间

最快从12日起,电费和电视收视费将分开征收。但考虑到分离征收需要准备时间,预计在一段时间内,仅对提出申请的用户实行分离征收。


政府在11日召开的国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将电视收视费与电费分离征收的《广播法实施令修正案》。由此,自1994年以来持续近30年的“合并征收”体系将被改变。


其间,韩国电力公司与KBS签订了“收视费征收委托合同”,一直将电视收视费与电费一并征收。该合同以3年为单位续签,现行合同期至2024年12月。也就是说,直到明年年底之前,韩电仍需执行电视收视费的委托征收业务。


韩电正重点考虑采用分别制作并发送电费账单和电视收视费账单的“账单单独发放”方式。但由于单独发放需要准备时间,预计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只对申请“分离缴纳”的客户,单独告知用于缴纳电视收视费的汇款账户。若希望将电视收视费与电费分开缴纳,用户可咨询韩电客服中心,获取专用缴费账号。即便是通过自动转账缴纳电费的客户,只要申请分离缴纳,韩电也只会另行告知电视收视费专用缴纳账户。



这种分离征收方式将在能够分别制作并发送电费账单和电视收视费账单、并可分别缴纳的系统正式导入之前持续实行。韩电计划在今后寄送的电费账单中附上说明分离征收方法的告示。

(资料图片)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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