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院时隔4年发布选举委员会审计报告
“篮子投票”追加审计必要性不高

审计院10日在对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进行定期审计时表示,多数地方选管委工作人员从所属机构的选举委员处获得高尔夫、海外旅行经费,或将会议出席补贴用作相关经费,违反了《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金品法》(金英兰法)。


根据审计院当日公开的审计报告,在249个市郡区选管委中,有146处未将选举委员会议出席补贴分配给个人,而是统一存入总务委员账户。


这是审计院自2018年2月对选管委开展机构运营审计以来,时隔4年再次对选管委进行审计,本次以选管委整体业务以及预算、会计领域为对象进行检查。


作为非专职人员的选举委员在选举期间等参加委员会议时,每人可获得6万韩元的出席补贴。但这些补贴未被分配,而是以内部共用经费形式积累,由工作人员支出,实际上等同于向选举委员等人收受海外旅行、高尔夫、饯别金、节日纪念金等金品。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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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选管委所属的A某曾陪同选举委员及委员熟人前往菲律宾长滩岛旅行,从积累的会议出席补贴和共同筹集的经费中共获得149万韩元的资助。以同样方式,与选举委员一起进行2晚3天济州岛高尔夫旅行并获得139万韩元经费资助的案例也被查出。


审计院表示:“20名选管委工作人员以获得海外、高尔夫旅行经费资助的方式收受金品,另外有89人收受了饯别金(至少10万韩元、至多50万韩元),29人收受了节日纪念金(至少10万韩元、至多90万韩元)等。”


对此,中央选管委解释称:“选举委员是选管委工作人员的上级公职人员,因此工作人员可以从委员处不受金额限制地收受金品。”但审计院反驳称:“公职人员不得因职务相关事项收受金品,不论是否具有对价性。”审计院强调,特别是在与选管委业务无关的情况下,通过陪同海外、高尔夫旅行从委员处获得经费资助,属于私人行为。


审计院已通知中央选管委员会委员长,就收受金品的128人自行调查后,依据《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金品法》将违法事实通报管辖法院等,采取适当措施。同时,要求今后不得将会议出席补贴一并支付给特定个人,并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防止所属工作人员从选举委员处收受金品。


中央选管委自2013年起向非专职委员支付的“公正选举推进活动补贴”也受到审计指摘。委员长每月领取290万韩元,7名委员每月各领取215万韩元的公正选举推进活动补贴。中央选管委非专职委员已经领取日费(每次10万韩元)及议案审查补贴(每个议案10万韩元)。


审计院指出:“由于这不属于选举管理委员会法规定的实报实销性质补偿,因此在2019年8月已通知不得再支付违反法律的补贴,并要求修改相关规则,但中央选管委以‘礼遇’为由,擅自判断应继续支付补贴。”审计院表示,即使在被指出问题之后,截至2022年11月,仍向15名非专职委员不当支付了总计6.5亿韩元。


审计院说明称,已要求中央选管委员会委员长对不当办理相关补贴支付业务的责任人进行惩戒,并督促其注意,今后不得除实报实销外再向非专职委员按月定额等形式支付补贴。


对于去年举行的第20届总统选举提前投票中暴露出的管理不善事件,即所谓“篮子投票”争议,审计院在审查选管委自身审计结果后认为,追加审计的必要性较低。



此前,选管委曾组建特别审计团,于去年9月至11月开展内部审计,并表示,提前投票管理不善的主要原因确认为:对确诊者投票需求预测不力、坚持使用临时投票所投票方式、与相关机构协作不足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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