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时间灌酒后虚高结账酒钱
春川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一名娱乐场所老板不仅对醉酒顾客收取高额酒水费,还因强迫其过度饮酒致其死亡,被判处实刑。


8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2庭(审判长 Lee Youngjin)表示,以遗弃致死、准诈骗、违反传染病预防法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4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韩元。


曾经营一家娱乐场所的A某于2021年7月在江原道春川将一名醉酒者诱至自己店内,让其饮用一种俗称“삥술”的假洋酒——将廉价洋酒掺入高档洋酒瓶中调制而成。他以让顾客在短时间内大量饮用假洋酒至酩酊大醉,然后虚高结账的方式骗取钱财。服务员、女陪侍和厨师长等其他共犯也参与了A某的犯罪行为。


春川地方法院【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春川地方法院【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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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A某还被指控,在一名40多岁的顾客因过度饮酒在店内失去意识后,任其被弃置至凌晨,最终导致其死亡。当时死者的血液酒精浓度高达0.342%。案件被立案调查后,A某逃跑并失去踪迹。其后虽出庭受审,但否认全部指控,然而合议庭并未采信其主张。


合议庭指出:“从各项犯罪的经过及内容来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随后就量刑理由解释称:“案发后,他指示服务员拆除店内闭路电视(CCTV),亲自销毁店内账本,并指示共犯作虚假陈述,犯罪后的种种行为同样极为恶劣。”



另一方面,在A某潜逃期间代为经营该娱乐场所的B某(54岁),因同类犯罪已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生效,之后又被查出额外收取高额酒水费的犯罪事实,被追加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但与A某、B某一同被起诉的服务员、女陪侍及厨师长等人,由于参与犯罪的程度相对较轻,被判处缓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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