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电:“分离代扣时征收成本高于手续费收入”
缓解45万亿韩元赤字遇利空

由于广播通信委员会决定将此前与电费一并征收的电视收视费改为分离征收,此前受托负责收视费征收业务的韩国电力公社的收益减少已不可避免。韩国电力公社担心,一旦电视收视费分离征收,相关成本将超过受托手续费。通过受托征收,韩国电力公社每年可获得超过400亿韩元的收益,但今后则不得不承担一项将出现亏损的“烫手山芋”业务。


5日,广播通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将电视收视费与电费分开征收内容的《广播法施行令》修正案。该修正案经次官会议和国务会议表决、总统裁可程序后,最快将于8月公布并施行。


韩国广播公司自1994年起将电视收视费委托给韩国电力公社,与电费一并征收。作为回报,韩国电力公社从韩国广播公司处按征收金额的6.15%收取手续费。根据韩国电力公社的数据,2020年共征收电视收视费6738亿韩元,获得手续费414亿韩元。手续费在2021年增至419亿韩元,2022年为423亿韩元,小幅增长。但随着本次施行令修订,韩国电力公社被禁止将电费与收视费捆绑告知及征收,从韩国电力公社立场来看,额外成本的发生已不可避免。


此前,根据共同民主党议员 Jo Seungrae 议员办公室从广播通信委员会处获取的《关于〈广播法施行令修正案〉立法预告的意见书》,韩国电力公社表示,“由于电视收视费分离征收,征收成本将大幅增加,总征收成本可能会高于受托手续费或收视费实收金额”,“在未考虑这些事项的情况下修改施行令,可能会使本公司不可避免地遭受损失”。也就是说,如果不再与电费一并告知和征收,而是单独征收电视收视费,其征收成本将会高于手续费收益(去年为423亿韩元)。


韩国电力公社自2021年至去年两年间累计亏损达38.5万亿韩元。今年第一季度又新增亏损6.2万亿韩元,累计亏损规模高达44.7万亿韩元。尽管受国际能源价格下跌影响,今年第三、四季度有望实现盈利,但要弥补此前产生的大规模亏损仍远远不够。对急需“每一分钱”的韩国电力公社而言,“电视收视费分离征收”这一新的利空因素再次叠加。


一直以来,韩国电力公社与韩国广播公司签订了“收视费征收委托合同”,以受托方式征收电视收视费。该合同每3年续签一次,现行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韩国电力公社必须与合同相对方韩国广播公司就分离征收方式和手续费率等进行协商,但如果无法就提高手续费率达成一致,只能在明年年底前承受亏损继续执行受托征收业务。不过,韩国电力公社的方针是,在实施电视收视费分离征收时,推动修改合同条款,使韩国电力公社不至于遭受损失。韩国电力公社相关人士表示:“需要就韩国广播公司与韩国电力公社之间分离征收的方法和费用负担进行协商”,“韩国电力公社没有在遭受损失的情况下继续受托征收的法律义务,预计韩国电力公社和韩国广播公司将就适当的费用分担方案等合同事项进行协商。”


韩国电力公社首先计划制定最优的分离征收方案。讨论中的方案包括:在现行电费账单的基础上,仅撕下电视收视费部分,或在电费账单之外另行制作电视收视费账单分别发放等。



韩国电力公社相关人士表示:“正在从多方面审查为反映施行令修订内容所需的各项事宜”,“根据施行令修订,韩国电力公社将迅速构建遵守法令和高效执行所需的各项条件,避免给国民带来不便。”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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