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 Jeong Jinsang“居住地限制”爆发神经战:一方称“多次自由外出”,另一方称“从未离开城南”
检方称其多次在白天自由外出 法院需依职权调查
Jeong Jinsang:“一出城南就会通报给保护观察所”
因涉嫌受贿等罪名被拘后获准保释的前共同民主党党首办公室政务协调室长Jeong Jinsang与检方,围绕“居住地限制”问题展开了神经战。
Jeong Jinsang 前共同民主党党代表室政务协调室长4日上午前往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就“428亿承诺·贿赂”相关案件举行的一审首次公判。 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33部(金东贤首席法官)于4日开庭审理首场公判时,检方要求合议庭将居住地限制条件明确化。法院上月为统一审理进程,将前室长Jeong的案件重新分配给其他合议庭。由于负责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发生变更,当天进行了公判更新程序。
检方指出,前室长Jeong将居住地限制理解为“只要晚上在住所睡觉即可”,因此在白天反复自由外出。
对此,合议庭询问前室长Jeong“是否脱离居住地外出”,Jeong表示:“我居住在城南市,只要离开城南市就会告知保护观察官。除去去釜山探望母亲之外,从未离开过居住地”,予以反驳。
检方称,曾请求保护观察所确认前室长Jeong的位置情报,但得到的答复是“只有确认存在违反事项时才能公开”,因此请求合议庭依职权调查前室长Jeong白天前往何处等情况。
然而合议庭划清界限称:“(被告人)可以外出,但我们严格限制其不得会见相关人员。如果确认(会见相关人员),可以给予不利处分。就此事看来,检方没有进行调查或侦查的必要性。”
合议庭还要求前室长Jeong一方通过记者会时,克制可能影响审判的行为。合议庭表示:“我们会在法庭上给予双方充分陈述意见的时间,请在法庭上发言。只有在有特殊情况时才举行记者会;若可能对审判产生影响或引发争议,还请予以谅解。”
合议庭计划在下月底之前听取证据调查及证人询问录音后,将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的背信罪公判与本案合并审理。下一次庭审将于本月18日进行。
前室长Jeong因在大庄洞开发项目中提供优惠,并约定收受民间业者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Hwacheon Daeyu部分股权,对价金额为428亿韩元,而被提起公诉;他还被控从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企划本部长Yoo Donggyu处收受2.4亿韩元贿赂,并指示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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